长沙警方通报“教师打破学生头骨”:涉事教师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39****1467
不是说老师不能体罚孩子,我们小时候都被体罚过。打手板可以但怎么能拿教具打孩子的头?这样的人不配当老师。
思考改变人生
管理不了自己脾气的人,真的不适合当老师,神经质似的发疯,只能给祖国的未来带来伤害
151****3328
希望孩子平安!
134****7600
必须严惩!
186****2366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
很二很二我
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我的愤怒!
139****0332
我觉得是个意外,用三角板敲孩子头,角度力度赶巧伤了头骨,也或许真是气愤当头,用力过了,还是对老师宽容些吧,现在老师太难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