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警方通报“教师打破学生头骨”:涉事教师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

9月6日下午,岳麓区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宋某明(男,40岁)在组织课后服务时致一名学生额部受伤。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目前,宋某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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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7)


139****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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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332

2023-09-09

我觉得是个意外,用三角板敲孩子头,角度力度赶巧伤了头骨,也或许真是气愤当头,用力过了,还是对老师宽容些吧,现在老师太难做了

139****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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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1467

2023-09-08

不是说老师不能体罚孩子,我们小时候都被体罚过。打手板可以但怎么能拿教具打孩子的头?这样的人不配当老师。

思考改变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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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改变人生

2023-09-08

管理不了自己脾气的人,真的不适合当老师,神经质似的发疯,只能给祖国的未来带来伤害

15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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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希望孩子平安!

134****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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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07

必须严惩!

186****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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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2366

2023-09-07

惟楚有才,于斯为盛。

很二很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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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二很二我

2023-09-07

无法用语言表达出我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