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性侵“黑名单”遇冷 多地保守试验从业禁止

质疑者:公开性侵害犯罪人员信息有违“一事不二罚”原则,性侵儿童的罪犯服刑期间已受到了法律惩戒,待其出狱后再公开其个人信息容易让人联想起现代版的“黥刑”(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

支持者:从儿童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出发,公民的部分个人隐私权应该做出一些让渡。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与信息公开相比,从业禁止是更保守的一种选择。

责任编辑:钱昊平 何海宁

目前,上海、宁波鄞州等多地已对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者设置行业禁入。 (东方IC/图)

(本文首发于2019年8月8日《南方周末》)

质疑者:公开性侵害犯罪人员信息有违“一事不二罚”原则,性侵儿童的罪犯服刑期间已受到了法律惩戒,待其出狱后再公开其个人信息容易让人联想起现代版的“黥刑”(在犯罪人的脸上刺字)。

支持者:从儿童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出发,公民的部分个人隐私权应该做出一些让渡。

上海市法学会未成年人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田相夏认为,与信息公开相比,从业禁止是更保守的一种选择。

两个月来,已有10807人被浙江宁波鄞州区检察院“审查”,这些人都在鄞州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检察院要查询他们是否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以预防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尚未发现异常。

供查询的数据库建成于2019年儿童节,由鄞州区检察院研发,这是首个覆盖全国的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基本信息数据库,目前有三十余万条信息。鄞州区检察院要求,辖区内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单位或者部门,要加强对入职人员的审查,严禁录用有涉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据当地媒体报道,检察院在和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时了解到一个细节:一些培训机构的老师听闻要进行查询,主动离职了。

包括鄞州在内,一些地方近年来借鉴国际经验采取行动,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途径主要有从业禁止和公开性侵者个人信息两条。

相较之下,有研究者认为,从业禁止的预防力度不及信息公开。但由于从业禁止面临的争议较小,探索更为顺利。

2017年12月15日,四川威远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走进威远县严陵镇白塔小学为全校师生宣传讲解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并教全校学生唱“防性侵儿歌”。 (IC photo/图)

从业禁止:信息库扩容

探索从业禁止,鄞州并非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2016年下半年,上海市闵行区教师林某某在补课时强奸猥亵15岁女学生。闵行区法院判处林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服完刑后三年内还被禁止从事教育及相关工作。

这是全国首例适用从业禁止的案件。此前于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从业禁止”为非刑罚处罚措施,主要是基于预防再犯罪的需要。

有了个案突破之后,2017年,闵行区将从业禁止作为重点,通过入职审查将性侵害犯罪人员从未成年人身边隔离。闵行区检察院建立的信息库,收集了闵行区近五年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不限于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人员,也包括性侵成年人的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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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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