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一支书因“居企混同”获刑 769万财产被超额查扣未还

上级为表彰沈友金的贡献,在2004年7月,将农民身份的沈友金“高配”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享受事业单位同级人员的的待遇。

(新华社/图)

在沈友金获刑4年之后,其妻郭素英的申诉在今年春节后终于被江苏宿迁市检察院受理。

与一些“红顶商人”落马的原因类似,原江苏宿迁市宿城区幸福街道东大居委会的党支部书记沈友金因为实行了畸形的“居(委会)企(业)混同”的运行方式,最终在2012年被以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两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

今年61岁的沈友金同时还是私营企业宿迁市制绳厂的负责人。2003年之前,制绳厂是集体企业,2003年改制后,制绳厂成了沈友金的私营企业,但要承担此前的债务,并承担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后的工资。

在“以企养居”的特殊体制下,身兼居委会支部书记和制绳厂负责人的沈友金,实行“居企混同”,将二者在经济上一体运行,给他日后的入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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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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