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犯罪”:不能刑罚,一放了之?学者呼唤建立少年司法体系

按照我国刑法,14周岁以下青少年实施任何刑法禁止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而家庭管教和收容教养往往收效甚微。以刑罚为中心的体制下,未成年人犯罪,要么动用刑罚,要么一放了之,要么“等养肥了养大了,到了14岁再来惩罚”。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张维

令人震惊的行为很难想象是一个到了懂事年龄的女孩所为,受害男童家属已提起赔偿诉讼,这几乎是现行法律能起到的唯一作用。 (网络截图)

按照我国刑法,14周岁以下青少年实施任何刑法禁止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而家庭管教和收容教养往往收效甚微。以刑罚为中心的体制下,未成年人犯罪,要么动用刑罚,要么一放了之,要么“等养肥了养大了,到了14岁再来惩罚”。

美国的少年司法独立于刑法之外,自成体系。少年法庭的审判主要是一种民事行为,法官代表未成年人利益,从改造未成年人的角度决定处置方式。台湾奉行“以教代刑”,保护处分优先于刑罚,失职家长可能被罚款甚至公告名字。

重庆,10岁的女童李某某将邻居家不满两岁的男童抱走后,后者从25楼坠落。北京,检察官张婷也正面对着另一个“犯下命案”的10岁小女孩。

这个女孩作为一起未成年人蓄意谋杀案件“共犯”,被带到了张婷所在的北京某基层检察院。“其实她应该是‘主犯’,但没满14岁,所以我们只能让家长牵回家。”

在我国,公民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按照现行刑法,不满14周岁的人故意实施任何刑法禁止行为,均不负刑事责任;14周岁到16周岁之间的人犯有故意杀人等8种严重罪行的,应负刑事责任。

中国青少年犯罪已呈现低龄化趋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2013年11月底刚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青少年出现不良行为的平均年龄为12.2岁。

14岁以下的“儿童犯罪”怎么处理,成为法律界的一道难题。

刑事责任年龄该不该降低

20年前,10岁的英国少年罗伯特在利物浦一间购物中心拐骗并且虐杀了一名两岁的男童,被法院判处8年监禁,并最终加刑到15年,成为英国现代历史上年纪最小的杀人犯。

同样是10岁的孩子,李某某却能若无其事地回家。不少网友认为这不公平,李某某至少应该受到“某种程度的惩罚”。

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司法保护,不仅是世界多数国家的共同做法,也是人类的历史传统。我国《周礼·秋官司寇之职》就有对幼弱,老耄,蠢愚的“三赦”制度。

“树在长的过程中,有的长歪了,有的长正了,这是不可避免的。”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说,对于未成年人,不宜过多适用刑法,而是通过保护和教育的方式预防再次犯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说,孩子心智尚未成熟,没有能力认识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因此法律将未成年人视为不(完全)具有承担刑事责任能力。

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我国秦朝时期以身高作为标准,西方早期则以能不能拿起某件武器作为标准。而现代刑事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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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小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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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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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3

信上帝、佛祖、真主、玉帝......真够SD或SB的!

2014-11-30

但愿这天使有一天摔死你孩子。你这么冷漠的心,有什么资格来指定天使,谴责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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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3

banjue 讨论了小女孩的个人心智,讨论了家庭教育的问题,谁来讨论小女孩的学校教育问题?承担教育主要功能的校园又教会了女孩多少人性关怀? 2013-12-15 11:20:14 举报 回复 0000000000 banjue 讨论了小女孩的个人心智,讨论了家庭教育的问题,谁来讨论小女孩的学校教育问题?承担教育主要功能的校园又教会了女孩多少人性关怀? 2013-12-15 11:20:14 举报 ===============================================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信仰拿来主义) 2016-01-23 00:30:5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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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23

banjue 讨论了小女孩的个人心智,讨论了家庭教育的问题,谁来讨论小女孩的学校教育问题?承担教育主要功能的校园又教会了女孩多少人性关怀? 2013-12-15 11:20:14 举报 ===============================================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信仰拿来主义)

2013-12-15

讨论了小女孩的个人心智,讨论了家庭教育的问题,谁来讨论小女孩的学校教育问题?承担教育主要功能的校园又教会了女孩多少人性关怀?

Magazine-Mr-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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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azine-Mr-H

2015-07-23

2013年的文章,两年过去,少年犯罪如火如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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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30

但愿这天使有一天摔死你孩子。你这么冷漠的心,有什么资格来指定天使,谴责邪恶

2013-12-15

一群SB,这是上帝派来的折翼天使,惩罚国人,讨账的。 相比之下那些拆迁、刑讯或保护费使用的暴力,更加邪恶和残忍, 但SB们早已习以为常,更会从围观中达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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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4

想到了日本电影《告白》,小女孩内心扭曲是否是家庭生活扭曲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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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

时隔这么多天我都不敢仔细想这件事情,越想越气愤,快忍不住了。贱女未成年,它父母总成年了吧,就算贱女父母没嫌疑,兽行确为贱女一人所为,那法律也应强制让它父母赔偿吧,警方总有这个职责和权利吧,为什么只见网民捐款,没有部门强制女魔父母出来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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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

这个事件让我无尽心酸和心寒,我把自己的泪水都交给良知,我看清了有些人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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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

不该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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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

如果说小孩子不知道运毒品是犯罪印假钞是犯罪情有可原,故意伤害则不一样了,她每踢一脚都知道小孩会疼,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不判刑是因为我们还愿意给她改过的机会让她能正常成长,并不代表我们原谅她的恶行。她不应被判刑,也不必被宽恕

2013-12-16

我愿意选择宽恕,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从任何角度来说,将刑法使用范围扩大化都是变相践踏义务教育法,不要忘记,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在于法律上承认儿童没有执行能力,不要说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世界是什么样的人们都没有搞清楚,所负责的人过于极端与残酷,如果说儿童有罪,那么我们整个社会就是这个罪过的因,我们需要为此承担良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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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9

现在孩子都早熟,要有相应的教育机构,不能觉得未成年就可以犯罪!那他们不是会更猖狂吗?!现在未成年犯罪也很多,心里扭曲残害生命,必须得从根本入手。我不知道别人,但是我觉得,如果我是小女孩,不管做什么都被原谅,那我会更加肆无忌惮。子不教,父之过。这都不是没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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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8

姚建龙说“我国和英美法系国家没有可比性",但是中国话说了的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社会不断的进步中,我们逐渐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中国本身建立法律就比英美晚,没有他们的那么成熟系统是肯定的,1979年颁布的刑法最终定在了14周岁,并沿用至今,难道法律就不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更加完善吗,现在小孩比以前成熟的都要早,所处的社会环境也不一样,我们为何不借鉴英美法律的长处来完善我们自己的法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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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6

我愿意选择宽恕,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从任何角度来说,将刑法使用范围扩大化都是变相践踏义务教育法,不要忘记,义务教育法的意义在于法律上承认儿童没有执行能力,不要说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世界是什么样的人们都没有搞清楚,所负责的人过于极端与残酷,如果说儿童有罪,那么我们整个社会就是这个罪过的因,我们需要为此承担良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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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我同意你的看法,只能说是从轻处罚,不能免刑

2013-12-13

犯罪了 因为年龄小而逃避惩罚 是对法律威严的践踏 更是对受害家庭的不负责任 应该建立一套未成年刑法来约束青少年犯罪 违法不究不是对问题孩子的呵护反而是纵容 可以从轻惩处但不能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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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每个人都应该学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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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我非常憎恨这个小姑娘,我很愿意用恶魔来形容她。很多人会说:“我们只看到无辜的受害者饱受折磨,而施暴者依然逍遥法外。”这不全对。我相信这个小姑娘的余生注定不会像一个正常人。她总会被周围的人识别出来,她的内心也永远会遭受折磨。作为一个未成年,她已经永远失去了健康成长的环境。这已经是她的恶有恶报!而法律,不是给民众泄愤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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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中国有很多法必须尽快建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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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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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讨论了小女孩的个人心智,讨论了家庭教育的问题,谁来讨论小女孩的学校教育问题?承担教育主要功能的校园又教会了女孩多少人性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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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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