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巡视】“恶的科学”难以解释“残忍”

人们通常用“恶”来言说残忍,而恶是什么呢?巴伦-科恩的解释是,恶是一个人对他人的感受完全缺乏同情的能力,人做出残忍的事情,是因为他的心理有“同情障碍”。但有人担心,对犯罪行为的单纯心理学解释,会给一些人制造逃脱刑责的借口。

责任编辑:蔡军剑 实习生 张婷

人做出残忍的事情,是因为他的心理有“同情障碍”?

2012年10月6日晚,苏州一名女子在该市一商场的停车场内准备上车时,遭遇持刀抢劫被割喉,腿部也被刺了一刀。这则残忍行凶的消息后面,网友的跟帖不少。一条说,“逼近基尼指数极限,经济衰退,这样的事会越来越多的。”还有一条说:“昨天是宁波,今天是苏州,受害者仍然是女子,仍然是割喉!对待恶性刑事犯罪当用重典。”

我正好在读一本关于“残忍”的书——《恶的科学:论同情与残忍的起源》(The Science of Evil: On Empathy and the Origins of Cruelty)。这本书要是在中国出版,也许会遭到上面两位网友的痛骂,因为作者西蒙&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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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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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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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7

“人之初,性本善”,那一个从出生就是白痴也知道什么是善吗?一个出生的婴儿什么都不懂,在他的意识根本不懂什么叫善恶,有些东西是人的本性,比如吃、性、懒惰,但这些也构不成人性里的“恶”说,2楼说的很好,人性根本没有什么善恶之分?如果真是“性本善”,那些为恶的人是怎么造就的?有人说是社会,那这个社会就是万恶之源!如果抛开社会,那这人长大也就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罢了!如果有人坚信“性本善”论,请先给我一个让我信服的理由和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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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6

《路西法效应:好人是如何变成恶魔的》(The Lucifer Effect: Understanding How Good People Turn Evil),也是恶的科学解释的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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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6

我也很认同徐老师的说法,但是我不认为“人之初性本善”观点。我认为人生来没有性善性恶之分,人生来是一个自然人,不管他的脑结构如何,我认为他的后天环境影响是非常重要的,要寻其责任我觉得他的生长环境也是我们认识他的一个方面,当然他本人要负大半的责任,所以让心理学、生理学为其脱罪我不太赞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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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5

徐老师写得很好,也认同你文章结尾的认识,但我认同巴伦_科恩的观点.三字经上说人之初性本善,说得不错,我们人本就是这样,但是由于受到环境影响,这里的环境,我指的是思想的认知环境,而引起认知环境的改变,有很多,比方说影视,书画的影响,周边看到的事实,自己的生活状态等,认知环境的改变导之了巴伦_科恩所说的头脑同情电路不起作用,从而做出残忍之事,我想说思想决定人的行为,但思想一定有它的物质基础,这基础就是认知环境.比方日本鬼子在中国的战争中日本兵对中国人所做的恶事,不用多说,但日本政府的法西斯思想,注入到士兵的头脑中,一开始不作用,但长时间的在脑子中注入这种思想,就改变了,以前的士兵也是从学校出来,也富有同情心,但最后变成杀人恶魔,就是这个理,还有加拿大碎尸案,都是这样.而像药家鑫,还有谋杀这类又不一样,这类是心存饶幸心理想逃避法律的主观意图.但不管那一类,我认为都必须为此结果付出代价,而不能以心理学为借口,我认为从本质上来说,这些结果都是由于对自己头脑道德认识缺乏加强或者学习,所应当付出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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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4

人类应该是兼具同情与残忍的基因,这是生存进化的需要,多数人只是社会环境影响其基因发挥作用!好的社会环境自然同情基因作用更多大一些,反之,相反。不为社会环境影响的极恶与极善者皆为少数,大概这样的人可定义为生理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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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4

有时候,法律是管不了道德所管的东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