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法修订:意见一箩筐

20年磨一剑!然而环保法修订草案甫面世,却面临尴尬:业界专家反对,地方环保部门不看好,连国家环保部也加入质疑的行列。为何一次显然不仓促的修法,却举步维艰?

责任编辑:何海宁 助理编辑 袁端端 实习生 姚小云 周琼媛 沈巧红

20年磨一剑!然而环保法修订草案甫面世,却面临尴尬:业界专家反对,地方环保部门不看好,连国家环保部也加入质疑的行列。为何一次显然不仓促的修法,却举步维艰

环境保护法修订,“政府监管”一项成了“最大”亮点。 (勾犇/图)

期待了二十年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破茧而出,迎接它的却是众多的质疑之声。

“这样修有可能浪费了一次修法机会。”吕忠梅准备以个人名义,再次向人大提出修订建议。

2012年8月31日,草案公布,社会公众可在9月30日前提交意见。

吕忠梅从1982年就开始学习和研究环境资源法,曾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最年轻的副院长,现为湖北经济学院院长。作为两届全国人大代表,她分别于2003和2008年两次联名30名以上人大代表提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议案。而十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关于修改环境保护法的建议更是提了多次。两次议案都列入了人大常委会审议范围,每次的回复都是“正在研究中”以及相关部门的“研究成果”。

2011年初,环保法修订终于启动。但对新鲜出炉的草案,各方质疑大过惊喜。

“抓了芝麻丢了西瓜”

我国现行的环保法修订于1989年,带有计划经济色彩,与后期制定的单项法律(如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不衔接。二十多年来,要求修订的呼声不断。1995年-2012年,全国人大代表共2474人次以及台湾代表团、海南代表团提出的议案达78件。

不同于大部分在2008年就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的项目,环境保护法修改在本届人大中期才被列入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

这仿佛是对多年呼声的回应,在启动修订的会上,吕忠梅获悉本次修订的重点涉及解决与单项法不一致等三大问题,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限期治理、公众环境权益等八项制度。虽然不是设想中的“大改”,但她认为“中改”也值得期待。

然而,刚刚公布的草案却由“中改”降为了“小改”,人大常委会已经确定的修法重点中要么完全没有涉及,要么浅尝辄止。更令吕忠梅意外的是,环保部曾对她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有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刘之耘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22)


回复

2013-08-24

我不知道人大法工委专家们的脑子里整天塞了什么,就想着怎么为政府推卸责任,怎么维护部门利益,个人利益,就不知道为老百姓着想。指定的法律条文总是模棱两可,然后再让政府为所欲为的制定实施政策或条例。法律执不执行,都与政府无关,倒霉的只有老百姓。我呼吁,应该建立人民群众监察法,监督人大和政府的执法情况,查处不作为。同时建议撤掉监察部,因为它根本不起作用

回复

2012-09-22

也许看多了钓鱼岛的事也该看看这些

回复

2012-09-21

回复

2012-09-20

部门立法,自量自裁可以休矣! 人大立法,岂能辜负人民重托?

回复

2012-09-19

环保法肯定伤害了很多人的利益,他们巴不得取消才好。我们要向前看看,中国的环境还能被我们折腾多少年。现在的伤害,只是经济上的伤害。但是为我们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的保障。环保法不能废止,还要大幅增加修订才行。如果真的被废止的话,我真想笑,中国的环保事业真的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啊。这要在社会上闹多大的笑话啊!

回复

2012-09-19

一个违反法律给烟草公司做广告的报纸--南方周末,我不知道你的良心是不是给狗吃了

回复

2012-09-19

弱弱地、鄙夷地对南方周末说:能不能带个好头,不给烟草公司做广告?

回复

2012-09-18

我们中国的专家是真砖家呀。听说因为学习一贯正确的东东,没有学习现代哲学、现代逻辑,绝大多数人也没有学习过现代数学,因为都学习非常实用的,所以怎么做起事来都那么实用呢?脑残了,是非不辩了,我们的教育发展了,大师辈出了,还是要等几辈子再出呢?钱学森之问有答复了。 中国人是聪明的,环保法也肯定是太—太—太——聪明了,太—太—太——实用了。因为我们用一百五十年前就伟大正确的哲学浇灌了我们的心灵,现代哲学都垃圾,不协同我们中国的有特色的发展要求,所以我们不能让现代哲学方法论来污染我们的公民,尤其是青年少年。长此以往我们也就将成为世界上最最伟大的民族了。 谓预不信你就再活500年看看吧!

回复

2012-09-18

只要有大人物不高兴,你期待个球啊。

2012-09-16

即使艰难,但不能不抱有乐观期待,这就是法律人对中国司法的虔诚态度,与之相对应的,是为官为政的苟利私益,让人不得不在寒心无奈之间继续前行。

回复

2012-09-17

政 府啊,给点力不行啊。

回复

2012-09-17

部门利益,行政体制,都到了改革深水区

回复

2012-09-17

法治艰难前行 立法成为各部门权力博弈之跑马圈地

回复

2012-09-16

涉及到规范政府的环保行为,都难于出台。

回复

2012-09-16

提议,修改,改定人民都没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就只能等着他们搞定之后给你看看,没意义的,个也只是看看罢了对环保事业有再多的热爱也只是空有一腔热情,没有全参与的

回复

2012-09-16

即使艰难,但不能不抱有乐观期待,这就是法律人对中国司法的虔诚态度,与之相对应的,是为官为政的苟利私益,让人不得不在寒心无奈之间继续前行。

回复

2012-09-15

说起立法和修法,官媒都喜欢用相关利益方博弈激烈的词语,然而这相关利益方往往是民意缺位,政府内部机构互相扯皮拉经,几个国企害怕自己被割肉到处公关。

回复

2012-09-15

政府官员参与修法本就是极端荒谬的,让运动员给自己当裁判。学院派的专家修法不应该是给意见或起草,应该让他们走的前台来讲给公众听他们的想法。修法本就是一件关乎民生的大事,躲在书斋里发言有啥意义。

miujane
回复

miujane

2012-09-14

全国 人大是谁的?政府的,党的,还是人民的?

回复

2012-09-14

说得好

2012-09-14

法律应该说是所有相关人的游戏规则,如果大多数人不能参与,无权参与,那这法律将成为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工具,渐渐地,成了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工具,这法律的修改,也与百姓关系不大,只是利益集团利益的争斗了,这法律常常是失败的。什么是民众参与呢,最起码的是知情权、监督权、决定权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命运,自己不能知道、没权决定,如此,这个人还是人吗,囚徒吧了。

回复

2012-09-14

法律应该说是所有相关人的游戏规则,如果大多数人不能参与,无权参与,那这法律将成为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的工具,渐渐地,成了少数人谋取利益的工具,这法律的修改,也与百姓关系不大,只是利益集团利益的争斗了,这法律常常是失败的。什么是民众参与呢,最起码的是知情权、监督权、决定权有效的保障。自己的命运,自己不能知道、没权决定,如此,这个人还是人吗,囚徒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