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策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2009年,江苏盐城市阜宁县政府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安排61名判刑人员刑满后重新进机关入编制。他们多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领导,全是因受贿罪被判刑。阜宁这份神奇的文件只印了10份,如果早就公开,当地民众能答应作为纳税人供养这些受贿判刑官员这么多年吗?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周静思

阜宁这份神奇的文件只印了10份,如果早就公开,当地民众能答应作为纳税人供养这些受贿判刑官员这么多年吗?

据人民网江苏视窗公开发布的上周(2012年7月30日-8月5日)《江苏舆情周报》,“阜宁县受贿判刑官员刑满重新入编”事件赫然在列。江苏盐城市阜宁县政府竟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安排61名判刑人员刑满后重新进机关入编制。据已被公布于世的部分名单,多为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领导,全是因受贿罪被判刑。该文件规定,重新安置有多种选择,入编后或不上班吃空饷,或提前退休(尤其荒唐的是判刑期算连续工龄),退休后享受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生活、医疗待遇。

据我所知,阜宁现象绝非个案。判刑官员刑满后保留待遇重新安置,在各地基层政府均不同程度存在。但像阜宁县政府这样公开下文,我还是第一次遇到。

阜宁官方何以回应“完全合法、符合政策”

早在2012年7月初,就有网友向我反映这一问题。尽管对公权力提出合理的质疑是公民的权利,但我从不赞赏所谓“谣言倒逼真相”,我要求该网友提供文件的原件、61名安置人员的名单(包括原职务、现在职务、何罪判刑等)等书面证据,经过无数次交流、核实、补充,花了我近一个月时间,最终掌握了确凿证据,才决定公布。

网络传播讲究“有图有真相”,我以图文形式在微博实名爆料、公开文件和名单后,转发多达四万余次,评论一万余条,引发舆论强烈关注。国内上百家媒体报道,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还赴阜宁实地调查,对当地政府此举提出强烈质疑。

值得赞赏的是,阜宁县政府没有采取回避、掩饰的态度,也没有把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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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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