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燕”:性工作者站出来

2012年初,叶海燕卧底“十元店”,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性服务,全程微博转播。现在,在小得几乎挪不开身子的工作室里,她的“妓权运动”仍在继续。工作经费紧张时,她甚至狂热地想,要不先去洗浴中心做一两个月,挣一两万回来,维持工作室一年的运作?

责任编辑:苏永通 实习生 谢雪

“叶海燕老师”作为性工作者,公开参加国际会议。 (受访者/图)

编者按:中国正以越来越开放和宽容的态度,面对性交易这一人类古老的社会问题。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强调文明执法,保护其人身、健康、名誉、隐私等基本权利,都是对过往打击政策中法治缺失的补救。

“流氓燕”在明处,“十元店”在暗处。把暗处的问题置于明处,让性工作者发出声音,积极参与,不失为严刑峻法之外,柔和而积极有效的干预手段。防艾成效即为例证。

退居桂南某小县城9个月,叶海燕的一举一动,仍备受关注。2012年初,她卧底“十元店”,免费为农民工提供性服务,全程微博转播。现在的“叶海燕老师”,还是当年“流氓燕”的做派。

叶海燕说,这是为了让他们免于被警察拘捕。2011年7月,她不得不离开家乡武汉,当地警察特地派人帮她收拾行李,一直送到了火车站。

一同被遣散的还有她成立于2006年的“中国民间女权工作室”。最初,定位与众多NGO无异:干预艾滋病和关爱性工作者健康。2009年,叶海燕主张性工作者作为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更应该得到保障。

自此,她的理念开始与国际同行接轨,路却骤然变窄,直至到西南一隅。

骨子里,叶海燕反对卖淫——它表现了男权社会对女性的压迫与欺侮。但她认为,消灭卖淫,道德说教没用,也不能靠政治运动来实现,更不能靠剥夺妇女的卖淫权来进行。“它应该通过提高妇女的政治经济地位来实现。”

“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广西玉林某县城一条小巷子里,2011年8月突然冒出一个“浮萍健康服务工作室”,铺面不过五六平方米, LOGO上的口号却喊得嘹亮:我们倡议,免除对底层性工作者的经济处罚。

十几年后重返这座桂南县城,性工作的公益活动很难开展——当地鲜有人知道“志愿者”为何物。叶海燕拿着募捐的安全套去小旅社发放,旅社老板有的以为搞传销的来了,有的以为她是老鸨来挖小姐,赶紧让“姐妹们”藏得无影无踪。

倒是工作室对面的发廊里,一个叫“小笼包”的小姐主动送上门了。她穿着深V的紧身小短裙和7厘米的高跟鞋,欢快地跑来:老板娘你是干什么的?不久后,这位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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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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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23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啥好法子解决这类复杂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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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支持

2013-06-14

建议叶海燕老师可以像香港的一部电影《性工作者-十日谈》一样,采访性工作者,让我们可以看到性工作者们的内心世界,真实的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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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偏见,

2012-06-10

现今社会,人力值钱了,只要手脚都在,头脑正常的人,不怕累,肯工作,生活总不会是问题的!她还要去做妓,只能说明是好吃懒做,天生下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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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1

请社会给这些弱势群体一个生存的空间吧。什么人伦道德,当面君子相背后都是男盗女娼。有多少警察败类,和贪腐官员不是左拥又抱极尽享受,用纳税人的钱付嫖资,你们没本事反抗,反而对付那些为了生存的弱势群体,良心安吗?我认为有了这些人是有功之臣,看看我们这些农民工长期在外打工远离妻子,他们也是有血有肉有七情六欲的,有生理需求的,不像你们城里人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能把妻儿带在身旁。能解决生理,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绩,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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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9

支持海燕

2012-11-30

海燕你好!你做的一切都是对的,真的!每个人生下来就需要钱!生在那里!什么家庭!自己做不了主!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平等!贫富差距那么大,地区不一样!经济发展也不一样!你是对的,我们国家,那些高高在上,满嘴人仁道德的高官们!他妈的都不如你!我做为一个男人,也真的很佩服你!!!你为那些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苦难姐妹站出来说话!胜过我们这些男儿!!!她们也是人,都是人生父母养!为了生活,出卖肉体!我们国家还没有到人人都富起来的地步!不多说了!我文化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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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4

建议叶海燕老师可以像香港的一部电影《性工作者-十日谈》一样,采访性工作者,让我们可以看到性工作者们的内心世界,真实的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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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5

尊重每一个自食其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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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31

住宅楼对面每晚高音喇叭跳舞,聚丰园路居民苦不堪言! 该情况已经反映了近半年,今年3月1日已为明文法律要禁止该扰民活动,居民天天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但上海市宝山区大场镇有关执能部门一直不前去执法管理。令居民诧异! 住宅楼对面每晚高音喇叭跳舞,居民根本无法生活学习!上海宝山区聚丰园路205号肯德基晚间18:20分开始,和聚丰园路205号麦当劳门口19:00开始,有两队人马用高音喇叭进行跳舞!一直要扰民到夜间21点多。对面就是聚丰园路188弄居民楼,噪杂的音乐声天天吵得民成无法生活。而且现在跳舞的人越来越多,各种火爆舞曲也越放越响,形成恶性循环,如不加强管理就有如脱僵的野马可以收拾。我们都是上班族,每天回到家很希望能够得到充分、安静的休息。火爆的跳舞音乐让上班族天天晚上回家都不得安宁,晚上上学的学生肯本无法做作业,家中的电视声音也无法听清,百姓在家被火爆舞曲声轰炸得苦不堪言。 《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3月1日起施行,明文规定,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不得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进行健身娱乐等活动。 既然有《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为何没有一个部门前去管理和执行?完全可以劝导该群跳舞者去其它附近没有居民楼的地方跳舞!请有有关部门严加执行,还对面居民区一个清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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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31

没有什么是自愿的,这位姐的举动在我们这些常人看来是不能理解的。妓女只能说明男人太饥渴,世界上一半是女人,一半是男人,为什么女的做了妓女,而男的却很少有做妓的。这就是sexism discrimination. 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要是用常理去理解这样的事实,只能说人们实在是Too young, too naive. 没有经历过的,就不要用现有的头脑去理解,以为所谈论的根本就是两码事。只有让那些真正的“体验者”去说明,才会有更好的效果。只能不断地去理解,却永远不会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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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6

没看懂 这个文章讲的是什么? 海燕这么做为什么????谁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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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

我的评论---(三) 妓女下贱吗?我不这样认为。观世音菩萨应该高尚了吧?当年大士入世点化世人的时候,正是化身为女人,所从事的职业恰恰是社会地位最低的妓女……看不起别人的人,清醒吧,世上没有谁愿意去做那种得不到承认的职业,我们都是在生活。 职业有差异,人格无贵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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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4

我的评论---(一) 妓女就下贱?本人及其不同意这个观点!!!姑且不讨论这个行业是否合法,单从对“人”的尊重来说,每一个人,都应该得到同等的尊重。不论职业,不论收入,不论社会地位,不论性别、不论性取向!只要是人,我们就应该尊重别人。除非这个人反人类、反社会。 当性交易进行的时候,妓女付出了自己的肉体,得到的,只是和自己的自尊、尊严及不等价的金钱报酬!你我出卖自己的智慧、劳力、时间、汗水得到的报酬就一定和自己的价格等价吗?不见得吧?既然我们把妓女和嫖客之间的性行为称之为“性交易”,就是肯定了这种行为本身是你情我愿的一种自愿的交换行为,人家姑且愿意,你我何必在意? 现在社会上一些人、或者说很大一批人都看不起妓女,张口下贱、闭口无耻。请在你们说这种话的时候想一想,你有多高尚?一听说别人当妓女,就问人家为什么不自食其力?好吧,请问某些“高尚”的人:当你的孩子在大城市甚至仅仅是一个二线、三线城市接受良好好的教育的时候,你是否想过把你孩子的教育机会让给边远山区的孩子,让你的孩子去山区过只有煤油灯的日子?当你靠走关系、请客送礼成为公务员甚至只是一个事业单位合同工的时候,你是否同意吧你的工作让给一个和你同样优秀却因为没有人脉关系、没有后台没有前期的金钱铺垫而失业的女孩?人格?不要和我们小老百姓讲什么人格,妓女们-特别是那些因为生活所迫不得不在“十元店”用身体换取微薄的生活费和小孩学费的妓女,她们的人格早就被社会的不公磨灭光了,她们剩下的,只有肉体和“活下去!”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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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1

很多事情,不能等到说你有那个能力了,再去做。先使自己有提供幸福的权利再去广布幸福的光泽,这个只是理想化的。再说,一个充分有理论依据和现实意义的想法,即使ta自己实现不了,把它讲出来,也会引起社会的认同和关照,不然,人与人的交流何意?政府的民意搜集机关所设何意?这也是一个健全的向上的社会所必须具备的能力。

2012-11-30

你有这个勇气吗?????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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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1

嗯,无论个人文化高低。但是对于这个社会的思考和自我反省才是最重要的。维护好妓女的个人权利,不仅代表对于这个力量最微的女性的人格和权利还有自我的关照,也代表我们作为社会性动物的理性认识的升华。但是凡事过犹不及,在道德、维权包裹下的对于性工作的支持甚至以身试法,这是不对的,不是因为对这个群体的鄙视,而是整个社会需要向上的性质要求我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就像作为社会的大部分人群是农民工所生所养,但是我们需要的是更高层次的农民工或者在社会发展下的群体取代,他们都很累,也很可怜,但是社会的进步需要这种形式的变革,需要社会中每个个体的自主遵守和自我提高,而不是把任何一个个人观点发挥到极致。

2012-11-30

有道理,我也不支持性工作者合法化,但我们这个社会真的存在,那些个公安,就是财色双收,那些女人真的很可怜!不是每个女人都是好吃懒做,因为种种原因!要不然谁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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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1

自然的人类社会必然是多元化的,人类赖以生存的各种技能都有他们存在的必要性。妓女应该是人类社会较早的,较原始的职业。既然是一种职业,都必须受到尊重和保护。就好象工作在荒野中的拾荒者;位高权重日理万机的领导人,只要这个工作成为一个职业(职业杀手不也称之为“职业”吗?)的话,社会就应该赋予每个工作者同等的工作权利和尊重。尊重每一个人,特别要尊重每一个为生存而付出血汗的人,这才是一个文明进步和健康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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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4-20

她们也是母亲, 女儿, 你不觉得心痛吗?即便投胎在动物群体里也会受到群体的保护!是她们自甘堕落还是别无出路!誰应该反思誰負有責任.我们可是世界GDP第二的有钱人哪! 説爱滋病是一个可怕的疾病 是因为它是一个'性'传染疾病, 汘伏期比较长.被传染以后长者九年短者二年 就要发病,没有有效的治疗方法.在人类社会提倡性解放是不可取的,爱滋病无限制的广泛传播下去的最终 结果就是种族的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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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2-18

法律怎么说?呵呵,如果免费就不犯法?有点意思。摧毁三观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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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怎么说呢!我是个男人,也在外为生活奔波!老婆不在身边,内心也欲火焚身,这个行业,为我解决了不依靠五指,我每次去玩都绝对温柔,也不讨价还价,她们也是人!大家是交易,但嫖情赌义,我们男人中,有那么一群败类!!!

2012-05-02

同情她们,可是无法赞同流氓燕的想法,真正因为生存被迫只有那一条路走的人大家都不能否认真的是很少很少,那么其他人呢?我只能说我不会歧视她们,但是无法认同把这个职业认同为正当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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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你有这个勇气吗?????无聊

2012-05-02

我不能认同.叶海燕在尚且还不能使自己生活稳定的同时,也不能保障孩子稳定的生活.也就是还不能承担应承担的责任,扮演好自己角色的同时,有着拯救苍生的想法和做法,值得商榷. 先使自己幸福,然后再考虑别人的幸福,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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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30

有道理,我也不支持性工作者合法化,但我们这个社会真的存在,那些个公安,就是财色双收,那些女人真的很可怜!不是每个女人都是好吃懒做,因为种种原因!要不然谁愿意?????????

2012-05-06

什么都别走极端。孟德斯鸠说过:极端的自由又是一种奴役。别把自由引申至性时就就打着“女权”的旗号放纵自己。所谓“别让那腐朽的道德感束缚了我们的自由权利”这话只适合对被极端禁锢的人,难道我们要打着“自由、解放”的旗帜打破人类的基本道德观么?这样子人何以为人?基本的道德观是必须的,它让我们的社会得以维系,让我们成为社会人而不是粗野的动物,让我们、我们的后代有个基本道德标准而不至于迷失自己。我认为该给予性工作者这下层阶级一些关注、一些关怀,她们是我们的同类,她们应该得到基本权利,我们也要给以她们帮助,精神上或是物质上的。但是如果打着“关爱底层人士、关爱体制受害者”的名义对所谓的“性解放”大肆宣传,这种做法实在卑鄙。流氓燕做公益、关爱底层我是支持的,但是将自己的“淫乱”包上“女权、道德”的外衣而广为宣传的话实在是让人不齿。请大家不要极端的支持某种思想观念,擦亮双眼,别被蒙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