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伦理,为了人的尊严
我们大都可以接受炒田螺,但将一只活兔子直接放进锅里,恐怕会遭到很多人的谴责。活熊取胆与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等一样,终将被历史抛弃,但这是一个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博弈和演进的过程。
责任编辑:戴志勇 实习生 王磊 云龙
康德认为,动物是工具,人是目的。但他同时认为残酷对待动物毒害心灵,不利于道德和仁慈。他甚至指出,主人不应该抛弃长期相伴的狗,更不能吃了它,应该养它到死。
我们大都可以接受炒田螺,但将一只活兔子直接放进锅里,恐怕会遭到很多人的谴责。
活熊取胆与鹅肝酱、裘皮大衣、斗牛等一样,终将被历史抛弃,但这是一个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博弈和演进的过程。
(向春/图)
“道德就是拿火腿肠喂流浪狗喂到心碎流泪,而完全不用去顾虑猪的感受。”这是一位网友对爱狗人士拯救流浪狗的讥讽,不少人觉得这句话绝妙,觉得它点出了爱狗人士的逻辑矛盾,进而觉得爱狗人士的做法是一种荒谬的伪善。类似这样的矛盾话题,近几年引发的争议不断,清华学生硫酸泼熊、虐兔虐猫的视频、爱狗人士的激烈抗争,以及最近发生的归真堂活熊取胆的争论,都涉及到一个话题:动物伦理。人类究竟应该怎样对待动物?
火腿肠喂狗,并不荒谬
谈到对一些动物的保护,首先必须面对一个逻辑上的困境:人类目前还没有实现完全素食,除了宰杀和食用动物,还存在广泛地把动物当工具的现象,比如动物实验等。这样的逻辑困境比比皆是:用火腿肠喂宠物狗,你让猪情何以堪?美国有个《动物福利法案》(Animal Welfare Act),里面对于很多动物都做了保护规定,不允许捕食。但在里面禽类、肉用动物和鼠类都被排除在外了。难道鸽子需要保护,鸡鸭就不需要?凭什么猫和狗就比老鼠高贵?一位香港人就曾这样质疑香港兽奸违法的规定:为什么我能杀死猪,但却不能和猪做爱?
这样诉诸逻辑的质疑显然很有挑战性,貌似相当有理。但我要说的是,这其实是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它表面合乎逻辑,但并不正确。
为什么这样说?原因就在于,人类社会的规范系统极其复杂,本身就不是一个单靠逻辑而建立起来的系统。这个系统有两个维度:逻辑与历史。唯理主义的反思和历史传统的渐进式演进共同形成了我们今天的社会规范。在人类的规范体系中,逻辑上互相矛盾的现象几乎无处不在,比如虽然每个人都有私下处理自己身体的权利,但两个人自愿决斗早已经是非法行为,自愿卖器官也是非法;一个国家可能有一百多种大大小小的宗教,尽管法律规定所有宗教具有平等的地位,但绝不是每个宗教的节日都能像基督教的圣诞节那样全国放假一周。
这样矛盾的例子不胜枚举。这也决定了,我们无法用几条逻辑原则来完全概括复杂的社会规范系统。想用几条绝对原则来统摄人类社会的规范体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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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之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