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远见】英国法院“严打”的法理依据
英国法律体系的根源在于其文化中根深蒂固的经验主义,但是老经验必然会碰到新问题。从伦敦骚乱后的法庭判决可知,新问题可产生新判例,而成为法律进一步完善的契机。
责任编辑:陈斌 实习生 赵振江
最近一个多月来,英国的法官们忙得不可开交,在2001年8月6日-10日的骚乱过后,已经有大约3000人被捕,超过1300人被审讯,各监狱、拘留机构人满为患,逼近了自身容量的上限。而这一切只是开始,由于工作负担太重,很多案件得排到9、10月份才能腾出手来处理。
虽然如此,英国法庭却并不打算对骚乱分子从轻发落。事实上法庭的判决通常都比一般情况下同类犯罪为严厉。譬如,一个青年趁乱拿了一瓶的矿泉水,就被判处六个月的监禁,而非骚乱的平时这种小罪最多只需关几天,或者进行社区服务。更惹人争议的是,有多名网民在社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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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上官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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