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不是“总有个法治你”

在强拆上,不少地方政府的意见已然扛过了全国人大的法律、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看似绵绵密密的法网,只不过给地方政府多了几样趁手的武器用来治不肯搬迁的“刁民”。

责任编辑:史哲 戴志勇 蔡军剑

2011年9月9日,最高法网站上公开了“关于坚决防止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强制执行引发恶性事件的紧急通知”,公众首次看到全文,许多人还以为最高法又出了针对强拆的新招。定睛细看,该“紧急通知”的发布日期为5月6日。通知要求地方法院抵制以服务大局为名的强拆,希望司法强拆是法院裁决、政府执行,而不是法院裁决执行一把抓、冲在强拆第一线。

这一维护司法权威和尊严的苦心值得肯定。不过,有些地方政府的大条神经似乎理解不了这么高雅的旨趣,这点“文字障”哪能挡得住他们创新拆迁模式的决心?强拆已然冲破种种障碍,以至于达到了任尔舆情汹汹、我自岿然不动的境界。

2007年物权法颁行之时,许多人对这部历经了旷日持久博弈才出台的法律寄予厚望,觉得中国从此踏上了保护私有产权和市场经济的不归路,强拆之类的“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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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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