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杨照先生说《圣经》

以圣经的道理去评说别人,自己应该首先正确理解圣经,不能曲解,否则,岂不是假借圣经之名而说自己个人的意见?台湾作家杨照先生的“对吕丽萍说‘圣经’”一文即犯了这样的毛病。

杨照先生说的一段圣经是《新约圣经•约翰福音》8章3-11节。

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叫她站在当中。就对耶稣说:“夫子,这妇人是正行淫时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把这样的妇人用石头打死。你说该把她怎么样呢?”他们说这话,乃试探耶稣,要得着告他的把柄。耶稣却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他们听见这话,就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稣一人,还有那妇人仍然站在当中。耶稣就直起腰来,对她说:“妇人,那些人在哪里呢?没有人定你的罪么?”她说:“主啊,没有。”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合和本圣经)

杨先生对此经文的解释是:耶稣弯腰在地上划字是因为轻视文士和法利赛人在他面前提到“摩西的律法”。从耶稣的角度,有一个更高于“摩西的律法”的原则,那就是“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杨先生称之为人世间最根本的律法,也是良心的清楚表现,是“普遍性”与“一致性”。就是:自己受不了别人对待自己的手段,你也就不能拿去对待别人。据此,杨先生说,耶稣的立场是“对人抱持身份歧视的态度都是站不住的”。他对吕丽萍说:你能忍受别人称演员为“戏子”那样鄙视你轻视你吗?如果你不能,你怎能任意诋毁攻击同性恋者?

我第一次看到有人对这段圣经做出这样的曲解!原文明明白白写着,文士和法利赛人是故意设计陷害耶稣:行淫的罪不可能是一个人犯,而他们只带来一个妇人,问的问题让耶稣问答两难:罗马人不容许犹太人执行死刑,如果耶稣说要用石头打死她,就可能与罗马当权者冲突;但如果耶稣说不能用石头打她,人们就可以指控耶稣不支持律法。杨照先生完全曲解了这段圣经,说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是一个更高于摩西律法的原则,很荒谬。耶稣对众人这样的回答,让人们看到了自己都有罪,是让众人明白他们用石头打那妇人的动机和目的必须是纯正的,完全依靠律法的。但是,并非有罪的人不能审判别人。在上帝的眼中,没有法官是没有罪的人,但是他仍然可以审讯人,只要他出于纯正的动机,依据法律公平审理。耶稣对妇人说的话,并不表明妇人没罪,而是让她悔改。所以,耶稣根本没有轻视摩西律法,他说:“就是到了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马太福音5章18节)罪就是罪,罪就要受到谴责和审判。如果说有一条高于摩西律法的原则,那就是爱:爱成全了律法。这是耶稣生与死的故事告诉我们的:神爱罪人,让人悔改。

杨先生对这段圣经的解释意图明显,把罪的概念偷换成身份概念:本来讲的是行淫的妇人,明明是罪的问题,杨先生却能从中引申出身份的问题——“对人抱持身份歧视的态度都是站不住的”,并把这种观点说成是耶稣的立场,是很拙劣的做法。

吕丽萍在微博上转述冯伟牧师的言语:“同性恋是罪。神爱罪人,但神恨恶罪!信靠耶稣,胜过罪恶,出死入生。”这是圣经的思想。吕丽萍是基督徒,她的思想和看法当然要依据圣经。圣经没说同性恋是身份,而是说同性恋是罪,在《创世记》11章所多玛与蛾摩拉被毁灭的章节和《罗马书》1章明明白白地写着,吕丽萍当然会根据圣经,赞同这种说法,重申这种说法。基督徒说同性恋是罪,并不是个人的想法,也不表明自己是完美无缺的,只因这种观点来源圣经,基督徒有义务重申圣经的思想。圣经虽然谴责同性恋是罪,但并不等于对同性恋者歧视,正如批评管教犯错的孩子,并不是歧视,而是希望他归向正途。

基督教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源泉。在中国,信仰自由、平等对话的思想气氛已在形成。基督徒在公共生活中表达自己的思想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同样,非信仰者与信仰者对话和交锋也是思想进步的表现。有文学界人士愿意从圣经的角度,来理解和评说信徒的思想表达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对话和批评的基本态度应该是尊重和理解。如果杨照先生认为吕丽萍对圣经理解错了,想对吕丽萍说说圣经,那自己就应该先好好读读圣经,别说出新约圣经的原文是希伯来文的外行话,更不要把自己的意思说成圣经的思想。

网络编辑:休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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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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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6

最后一点是关于杨先生所说的“《圣经》中那些过时的歧视言论”。说实话,我能够理解杨先生对《圣经》这种“歧视”;因为在汉语学术体系中,我们都缺乏一种 整全的常识性的神学体系。身为非以色列的外邦人,读圣经尤其是旧约时,常有种“异乡人”之感。但从整本圣经来思考这一问题,无非是一种僭越的想法——人不 愿顺服上帝的旨意;另外也是人对上帝在圣经中启示的他的救赎计划的误解。上帝之所以拣选以色列民族,并非因为以色列比其他民族更优秀,而是上帝单方面先行 的恩典。在启示的渐进中,上帝的救赎计划也逐步明朗,“肉身所生的儿女不是神的儿女,唯独那应许的儿女才算是后裔。” 自知我对圣经不过一知半解,但仅就杨先生一文谈谈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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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6

另外,杨先生还引用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做了本土化的呼应,并用“中国人”、“戏子”、“女人”三种身份排比式地反问吕丽萍对“同志”抱持的“身份歧 视”。但不知杨先生自己对这种“炮火”欲还是不欲?If not,以“己所不欲”的方式攻击自认为违背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他者,不知可否?杨先生在评价吕丽萍的信仰时,写道“拿《圣经》来遮掩自己的黑暗想 法,更是拙劣的做法。”不知杨先生是否认真读过《圣经》,不用遮掩也无需什么灵意解经,《圣经·罗马书》明明这样写着——“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 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罗马书1:26-27)由此可 见,吕丽萍并非“拿《圣经》来遮掩自己的黑暗想法”,而是勇敢地坚守了自己的信仰——指出同性恋是一种违背上帝旨意的行为。但这并非什么身份歧视,而是基 于上帝真理的怜悯!试问那些或“中立”或“支持”同志的大家,你们的根基在哪里?无根基的自由,正如无渠的流水,会泛滥成灾。单从“普遍性”和“一致性” 来讲,表面上的同意、不负责任的赞同,其实表现的无非是莫大的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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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6

读上期南周,于“自由谈”中见杨照先生《对吕丽萍说“圣经”》一文。文中不仅责备吕丽萍的“歧视同志”言论,并多处谈及作者自己对《圣经》的理解, 甚至说吕丽萍“拿《圣经》来遮掩自己的黑暗”。杨先生作为一位学者,理当可以提出自己的圣经观;但我在读过杨先生大作后,颇觉有几处异议。 杨文摘录《约翰福音》一段经文,说是“圣经公会”中文译本,但经文明明应是“中文和合本”。此种译本的圣经是100多年前由多个宗派的多位宣教士历时20 余载译成的,翻译底本并非“king James”版,而是修订标准版圣经。另外,杨文还提及希伯来原文中的两句中文译本中没有的经文,原文圣经中有 无这两句话,我不知道,但新约有无所谓希伯来原文一说,还是有待商榷的。按照教会传统,旧约原文多为希伯来文,而新约原文多为希腊文。不知杨先生所引用的 所谓希伯来原文从何而来? 在评述约翰福音中这个故事时,杨文写道“这里显示了耶稣的崇高之处,超越狭窄意义的人性和人文深度。”窃以为,将耶稣高举为人本主义者,是对圣经及耶稣的 极大误解,也是现代知识分子的一种“阴谋”。相对于世人常说的人道关怀,此处突出的更是主耶稣作为三位一体圣子这一位格对罪人的怜悯和饶恕。但他并非废掉 律法,而是完全了律法。不可忽略的一个细节是,耶稣在说完“我也不定你的罪”后,还有一句“从此以后不要再犯罪了。”由此可见,耶稣对罪以及罪人的不同态 度——接纳怜悯罪人,但却斥责恨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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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5

Thanks Lord,愿透过这件事情,让更多人能认识耶稣,认识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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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5

以学术的态度条分缕析《圣经》的逐章逐句并不能引导读者走向上帝那里,反而更心安理得的沉沦于永难脱罪的凡人之境。这样的路径,只是通往宗教,并不能做信仰。宗教更多的还是迷惑与幻象,信仰才能引人不断升华。 信仰基督不等于信仰上帝,揣摩《圣经》也不等于理解上帝。 跳不出经典,就永远无法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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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5

杨照先生确实曲解了圣经。甚至很多的中国人,因为不了解圣经,不知道圣经中的罪的观念,以致于说成是身份歧视,看来我们在对基督教的认识上还需要更加谦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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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5

希望杨先生多读圣经,多看圣经的上下文和背景,更多的了解圣经。吕丽萍并不是歧视同性恋者,我们每个人都是罪人,但神爱世人,不愿一人沉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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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视角恰当。思想自由在圣经中体现为天赋人权——生而平等,开放平等的交流讨论乃至争论越来越为当今中国人接受。 杨照先生愿意读圣经,很好,多读才会理解。用圣经做自己的工具书是很糊涂的实用逻辑,拿圣经为自己的观点做背书看起来很鲁莽。 杨照先生,你并不是同基督徒作战,相反,你文中透露出的思路与矛盾,多读圣经,会找到答案,只要有寻求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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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4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