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数百只,两人判无期

招致如此重刑,是因为他们所偷的是种鸡。每只鸡的价格被评估为667.68元,盗窃财物价值总额超过45万元。而偷盗者并不知道这些鸡如此贵重。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刘星

广东佛山的几名打工者在养鸡场先后偷得六百余只鸡,结果两人被以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招致如此重刑,是因为他们所偷的是种鸡。每只鸡的价格被评估为667.68元,盗窃财物价值总额超过45万元。而偷盗者并不知道这些鸡如此贵重。法官到底应以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来定罪,还是“犯罪结果”来定罪,这是一个复杂的权衡。

偷鸡摸狗是小事吗?不一定。有时候,后果很严重。被刑满释放的李明福,在数天前向南方周末记者讲述了其偷鸡摸狗被判无期的遭际。

1996年,他和广东佛山的几名打工者深夜潜入养鸡场,先后偷得677只鸡。佛山中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明福和另一被告无期徒刑,一名从犯有期徒刑六年。

招致如此重刑,是因为他们所偷之鸡不一般——并非普通肉鸡,而是留待育种的种鸡。每只鸡的价格被评估为667.68元,盗窃财物价值总额超过45万。

但盗鸡者称,他们根不知道这是“金鸡”,若知道这鸡如此贵重,根本不敢偷了。

(梁伟驰/图)

险些被判死刑

在被抓获之前,缺乏法律知识的李明福一直以为自己的偷鸡行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真的被发现了,也就被养鸡场主人打一顿而已。”

1996年初,23岁的李明福在佛山一家宾馆打工。他与在同家宾馆打工的郭亮、黄振修、邵伙柱等人,发现附近的墟岗畜牧场存在很大的安全漏洞。当时,佛开高速公路正在建设,横穿这家畜牧场,一些地方仅仅用简易的铁丝网围成屏障,很容易潜入其中。

于是,2月初的一个晚上,他们从畜牧场偷回了三四只鸡,在宾馆的宿舍里面做菜吃了。

李明福并没有吃出什么异样。“就跟普通的鸡一样的味道。&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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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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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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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29

在中国,当官的,就算犯了罪 也是人上之人呀。头两只鸡就差点死刑,那那些偷国的官员应该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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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要是占地补偿能按这标准评估就给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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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这就是所谓的专家的作用,拿别人的命运来打口水仗。结果是专家要不一举成为专家中的专家,要不还是专家,不会对专家造成任何损失,而“犯人”则要不是无期,要不就是10年,攸关一个人的命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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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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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东营原副市长贪污4000万死缓 这俩哥们偷了几只鸡就无期 中国法律好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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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法律的统治者的愚民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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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9

肯定应该以犯罪结果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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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法官到底应以犯罪人的“主观恶性”来定罪,还是“犯罪结果”来定罪,这是一个复杂的权衡。 觉得就这件具体案件来看 还是以前者更为人性和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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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有没有人知道手机报的订阅办法?急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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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w54041585天前 东营原副市长贪污4000万死缓 这俩哥们偷了几只鸡就无期 中国法律好给力! 这说明,法不如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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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偷窃有罪,难道法制量刑无问题? 药家鑫表示压力不大,激情杀人是无期徒刑! 偷鸡也是无期徒刑! 为什么要用现在的眼光评判十几年前得法律及其适用呢?相比偷鸡案,药家鑫案的审判(排除其中是否存在民以强奸法律的嫌疑等因素)至少在说明着法治观念的进步。每个国家法律的进步都是需要成本的,对于偷鸡案的当事人他们只是不幸的成了法律成本的一分子而已。 这个国家或许不仅完美,只是至少在慢慢有所改善。我们对这个国家怒其不争的热爱可以理解,可是有时候也该多一些宽和之心来见证他的成长和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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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8

扯淡。。。。。。。。。。。。。。。。。。滚他妈的法律!钱是万能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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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我笑了。。。李启民撞死人判6年缓刑。。这边偷窃罪判无期。。什么时候人命比鸡更廉价了。。不解啊。。。。中国的法律到底怎么判!?给个标准。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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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贪污何尝不是盗窃的一种?盗窃如此价值的东西就被重判,为何不重典治贪污?这样减少经济损失的效果或许更明显。 就是论事,盗窃行为是非道德的,理应治罪。但治罪应该按照被告的主观恶性、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造成的损失综合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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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应该给食品犯罪的判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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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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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呵呵,真的是太冤了,好多贪污犯贪了上亿都轮不上无期,这几位偷鸡的太好运了,中国难得有几个会算的那么清楚的法官,还被他俩碰上了,真是可惜,贪污的案子咋没轮到这个法官判呢!或许能捞上枪毙好几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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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前几年家里80多只鸡一夜被盗,对于一个家里还有残疾人的农民家庭,是多大打击!后来知道是一群流氓干的,爸爸碰到他们时,他们还敢承认,但是你也奈他们不何,派出所也会不管。说白了整个中国上到政府,下到民间,都堕落变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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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竊鉤者誅,竊國者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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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7

偷盗有罪,“量刑”亦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