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检察院换婆婆 终结28年不明身份

作为垄断的产物,近30年来,铁路司法系统和铁老大一直同呼吸共命运。今年年初,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下台”,此消息被认为是铁老大垄断地位瓦解的前兆。

责任编辑:李梁 助理编辑 温翠玲

1983年《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修改时,专门检察院(法院)仅仅保留了军事检察院(法院)。不过,铁路司法系统仍然保留了下来,并且一直“不明身份”地运转至今。

作为垄断的产物,近30年来,铁路司法系统和铁老大一直同呼吸共命运。今年年初,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下台”,此消息被认为是铁老大垄断地位瓦解的前兆。

铁路司法“走自己的路”,走到头了。 (梁伟驰/图)

改制时间表已定

2011年3月1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湖北团全团会后透露,铁路检察院转制划归地方的计划中央已经批准。

早在前年,就已正式启动的铁路司法系统改革,由铁路公安先行试水。当年9月,国家公务员局对铁路公安进行统一招考,将其纳入人民警察体系。不过,铁路检察院和法院的改制却在拖了一年多以后,才取得突破性进展。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甄贞曾在去年两会上提出《关于加快推进铁路司法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步伐》的提案。当时两院改革处于胶着状态。如今她轻松地告诉南方周末记者:“定下来了。”

据甄贞透露,改制目前已经有了具体的时间表,主要内容是人财物如何与铁路系统剥离。比如“人”,铁路检察官、法官将纳入国家公务员系列,而不再是以往的铁路系统的职工;经费、设备、住房则由当地负责,实现属地管理;业务上则由省检察院指导。今年6月之前,全国76家铁路检察院、71家铁路法院都要回归普通司法系统,纳入到最高检和最高法的“麾下”。

这次改革,被铁路司法人员称之为“交给地方”。“交给地方”意味着已经运转了将近三十年的“条状管理”改为“块状管理”,领导关系会发生重大变化。

最高检原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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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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