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评论】院长,请按法理出牌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368万天价收费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将在中国曲折的法制进程里记上重重一笔,不过,这一笔未必值得骄傲
责任编辑:陈敏 史哲 蔡军剑
2011年1月1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场新闻发布会,将在中国曲折的法制进程里记上重重一笔,不过,这一笔未必值得骄傲。
这天下午,河南高院向媒体通报时建锋8个月偷逃过路费368万元被判无期徒刑一案的情况。通报称,时建锋案经媒体报道后,引起河南省高院党组的高度重视。1月13日,张立勇院长批示,要求省法院刑庭、审判监督庭介入了解案情。1月14日,张立勇院长要求主管副院长召集省院刑庭、审监庭调阅案件卷宗,认真审查。1月15日晚,张立勇院长亲自主持召开省高院审判委员会,听取平顶山中院汇报,研究分析案情,随后又召开党组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组织处理。
张院长的雷厉风行,乍一看以为又是首长在应对矿难或者大火事故。而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司法的纠错机制早有法律明文规定,也自有其特殊的内在机理,张院长情急之下,把法院混同于一般的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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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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