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抓多少贪官不再“提前预定”

一年抓多少贪官,检察院是有着数量考核的,而“在执行中确实存在变相下达办案指标的问题”。现在,山西准备废除反贪数量指标。

责任编辑:马昌博 李梁 郭力 资讯 陈斌 助理编辑 温翠玲

一年抓多少贪官,检察院是有着数量考核的,而“在执行中确实存在变相下达办案指标的问题”。现在,山西准备废除反贪数量指标。

山西省检察院官员说,在完成指标的要求下,很多基层检察院都把矛头对准企业和村里,成为新的“民怨”的来源。

图为最高检反贪总局。反贪如何能不仅是以数字论成绩,而是真正有效,还要靠制度上的突破。 (CFP/图)

尽管未得到正式承认,但所有的证据都表明:一年抓多少贪官,检察院是有数量考核的。而11月底,由山西人大网公布的一则消息则表明,山西省检察院将废除反贪的“办案数量指标”。

上述山西人大网的消息是针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山西省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的一次报告。

该报道说:“近几年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考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查办贪污受贿犯罪案件工作办法中,关于反贪污受贿工作考评内容有十余项,其中一项是以前3年立案侦查案件数量为基准比较办案数量的升降,并规定升降幅超5%的,根据上升或下降的案件数量,给予一定的加分或减分。”

而《山西日报》亦对此报道说,这一规定是防止一些地方出现压案不办和不愿办案等问题,而“我省少数检察院由于没能正确理解考评办法制定的精神,在执行中确实存在变相下达办案指标的问题”。

这一问题在山西省遭到人大代表的质疑。在今年1月份的山西省人代会期间,山西省人大代表孔繁新等联名向山西省检提出了《建议检察系统改变办理反贪案件下指标的做法》的建议。该建议认为,检察系统对于反贪案件逐级下达指标,以此作为考核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依据的做法,会使检察工作偏离方向。

由此,王建明在对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明确:“今后,在考评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的反贪污贿赂工作时,不再设立办案数量指标,而是重点考评其统筹把握查办案件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能力和水平。”

南方周末记者了解到,最高检一份有可能改变检察系统工作方式的新的检察工作考核办法正在全国内征求意见,而山西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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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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