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低级错误
一份7页的判决书上出现了18处低级差错,“阅读理解”被写为“阅读劣迹”。另有某法院的判决书将“人工流产”误写成了“工人流产”。
责任编辑:傅剑锋 李梁 实习生 郭锐川
一份7页的判决书上出现了18处低级差错,“阅读理解”被写为“阅读劣迹”。另有某法院的判决书将“人工流产”误写成了“工人流产”。这和一些法官为了省事而制作的文本模板有关,他们只需将个案的信息、证据和事实部分在模板里一替换就成……
一位学者认为,这些职业法律人最“不屑做的小事”,也成了最容易葬送信誉的地方。
2008年,河南许昌市法院将有严重瑕疵的司法文书展出作反面教材 (CFP/图)
“人工流产”写成了“工人流产”
一份7页的判决书上出现了18处低级差错。“这真是史上最雷人的判决书了,不知道当时法官的心思都花在哪里了?”张同冰至今仍情绪激动。
2010年4月,张同冰因一起图书署名权纠纷诉至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9月1日,他收到的民事判决书令其大跌眼镜:“阅读理解”被写为“阅读劣迹”,“北京仲裁委员会”成了“北京仲裁委托员会”,诸如这样的文字差错在这份薄薄的判决上多次出现。
无独有偶,也是在天津,一个海事案件的判决书先是遗漏了代理人,之后又出现了审判人员名字前后不一致的严重错误。
另据新快报报道,天津某法院的判决书将“人工流产&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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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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