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拆托”

这是“拆迁战场”的“超限战”,拆迁户想借“拆托”改变弱势地位,拆迁方想借“拆托”搞定拆迁户——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雷磊

这是“拆迁战场”的“超限战”,拆迁户想借“拆托”改变弱势地位,拆迁方想借“拆托”搞定拆迁户——

自从国内出现大规模的城市拆迁改造,“拆托”就随利而生。不透明的拆迁政策,不平等的谈判方式,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政府介入,都是“拆托”的生存土壤。

这是南京市将面临拆迁的一个街区,这些地方,往往拆迁还没开始,“拆托”们就来和拆迁户谈生意。 (CFP/图)

南京拆迁行业犯罪突出“拆托”一块地牟利2000万 (CFP/图)

“一块地牟利2000万元,南京现暴利拆托”,这一新闻来自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在6月22日公布的一批渎职侵权案件通报中。“拆托”——这个游走于拆迁户和拆迁方之间的群体,仿佛在一夜之间,从一个不为人知的名词,变成了家喻户晓的暴利职业。

事实上,自从国内出现大规模的城市拆迁改造,“拆托”就随利而生。不透明的拆迁政策,不平等的谈判方式,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政府介入,都是“拆托”的生存土壤。

“大鳄”

类似徐善伟这样的“拆托”,应当被归为“拆托”中的大鳄——数量少,利润高。

在公开报道中,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负责人将“拆托”定义为拆迁领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一般以拆迁户‘代表’或‘代理人’的名义出现,在政府部门、拆迁单位和拆迁户之间周旋,采用各种手段谋取不法利益。”

江苏检方的通报让“拆托”徐善伟的案例广为人知。徐以4.5万元行贿南京金陵职业教育中心原校长,以30万元承租该校地块,随即加盖10000平方米违章建筑。其后,通过行贿南京市白下区的相关拆迁负责人、房管局副局长等官员,使违章建筑变身合法建筑,得到了近3000万元的拆迁补偿。扣除行贿和建筑成本,徐善伟单这一个项目就获利高达2000余万元。

另一个案例中的“拆托”亦通过行贿获得暴利。在宁杭高速公路二期的拆迁项目中,南京某村委会副主任王某以被拆迁人亲戚的名义,承诺给拆迁负责人好处,让其多算点面积。随后,原本政策规定中只赔6万元的房子,最终获得了103万元的赔偿款。其中6万元王某给了被拆迁人,5万元作为“好处费”给了该拆迁负责人,剩下的92万元全部自入腰包。

近年来南京市新建住宅每年都以250万平方米的增量快速发展,仅2009年旧城拆迁建筑面积就超过80万平方米,有近10000户家庭搬迁。据《法制日报》报道,从2008年9月到2009年7月,南京检察机关就立案查处“拆托”引发的职务犯罪案件29起,涉案人数33人。

如果把“拆托”这个群体比做一座金字塔,徐善伟这样的“拆托”就是金字塔的塔尖。

事实上,类似徐善伟这样的 “拆托”,应当被归为“拆托”中的大鳄——数量少,利润高。与之相比,更多的“拆托”是和“医托”一样,遍地撒网、小本经营。他们无法像徐善伟那样觅得足够优质的拆迁对象,更无法像徐善伟那样一掷千金,成为拆迁公司和拆迁户共同的“朋友”。

这些“拆托”共同的经营模式是:以各种手段帮助拆迁户索要更多的拆迁补偿,双方平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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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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