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作海”们会少吗证据规定意欲终结刑讯逼供与冤假错案
在某种程度上,中国的公检法在对待刑讯逼供问题上,已经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每一个事后被证明的冤案,都存在着困扰法律人的难题:究竟还有没有坚持 “疑罪从无”的权威和勇气?
责任编辑:赵凌 实习生 赵高阳
对于证据新规民间的四大疑问:刑讯逼供所得证词是不可取的,这个基本原则为什么需要重新说明?经过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公安会自觉标明“经刑讯逼供而来”?说的都不错,做的都有错,怎么才能保证这个规定能够被好好执行?没有律师在场权,刑讯逼供何以真的被遏制?
在某种程度上,中国的公检法在对待刑讯逼供问题上,已经达成了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每一个事后被证明的冤案,都存在着困扰法律人的难题:究竟还有没有坚持“疑罪从无”的权威和勇气?必须调整公检法三者的关系,从侦查中心主义中走出来,确立真正以司法裁判为中心的诉讼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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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权保持沉默。”是刑讯逼供的根源之一。 (CFP/图)
5月30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会同另外两个部门发布了两个涉及刑事证据的重要法律文件。这两份证据规定的出台,引发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赞誉。联想到其出台时机正值河南赵作海案件引起广泛关注之时,而这一误判案件发生的背景和原因,与数年前的云南杜培武案、湖北佘祥林案几乎如出一辙,具有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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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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