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国卫生的“公平性”
第一等级是官员、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优越的财政拨款的养老、公费医疗甚至公费疗养;第二等级是一般城市职工,企业和个人各交一部分保险费用,个人账户加社会统筹;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分4个等级,第一等级是官员、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人员,享受优越的财政拨款的养老、公费医疗甚至公费疗养
一个社会的保障制度,应该保障全民共享福利成果,然而现实十分严峻:目前中国农村有40%~60%的人看不起病;在中西部地区,由于看不起病,住不起院,死在家中的人占60%到80%。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显示,城市居民中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占44.8%,农村有79.1%的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因病致贫返贫、社保基金被挪用等现象屡有发生。
日前,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胡星斗向全国人大递交了一份《对歧视性、多轨制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的建议》,他认为,中国实行的是“封建等级的社会保障制度”。本刊就此采访胡星斗教授。
1 你所称的“歧视性、多轨制的社会保障制度&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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