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新招:最会上网者判最重
几个村民因为不满村官和土地补偿,在村中贴“大字报”举报。随后,又在网上发视频。为了引起关注,还雇人跟帖,一帖4元。
责任编辑:赵凌 傅剑锋 实习生 林春挺 刘志毅
几个村民因为不满村官和土地补偿,在村中贴“大字报”举报。随后,又在网上发视频。为了引起关注,还雇人跟帖,一帖4元。
结果,这些村民悉数被警方抓捕,并被检察院以“侮辱罪”公诉。不会上网的村民被释放,最会上网的两个村民,被判处最重刑罚。
湖北十堰市的“侮辱诽谤”案,在全国两会期间最终以当地公安局放人、道歉告终。但在千里之外的江苏省泰兴市,也有三位农民因“侮辱罪”被国家机关公诉,并被判刑。
他们被判罪的原因是,2008年,这三名村民贴大字报、上网发帖,以激烈言辞举报村干部经济问题,最终分别获刑12-14个月。他们四处喊冤,但该案至今未有改变迹象。
祸起“大字报”
2008年5月10日上午,久违的“大字报”出现在泰兴市泰兴镇南殷村南北中心大道旁的大广告牌上。其内容如下:“殷乔章犯下罪恶事件,三证不发,以推磨为幌子帮殷根章抢田,南殷人民坚决追查到底。”
当地一位村民笑称这张“大字报”的措辞“狗屁不通”,但“字写得很好”。事后警方的调查显示,这张“大字报”由村民李富林口授,另一位村民执笔。“大字报”中的“主人公”殷乔章和殷根章是兄弟俩,殷乔章是前任南殷村党总支书记,而殷根章则是在泰兴市赫赫有名的泰隆集团董事长。
泰隆集团原为南殷村集体企业,现年产值16亿元,泰兴市利税大户。泰隆集团在南殷村占地面积超过1000亩,在泰隆工作的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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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王怜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