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安局长文强的“白加黑”

他的崛起、倒下和中国大多数贪腐官员所走过的道路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在重庆的强势打黑背景下,文强的故事不再普通和简单。

责任编辑:傅剑锋 赵凌 实习生 林春挺 袁端端

文强,这个叱咤重庆警界16年的风云人物,在重庆的打黑运动中被官方认为是“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面临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奸罪四项指控。

他的崛起、倒下和中国大多数贪腐官员所走过的道路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在重庆的强势打黑背景下,文强的故事不再普通和简单。

2月2日上午9时30分,身穿黑衣、形容略显憔悴的文强被法警带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两百多个旁听席座无虚席。

这个叱咤重庆警界16年的风云人物,在重庆的打黑运动中被官方认为是“最大的黑恶势力保护伞”,面临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强奸罪四项指控。

此前,重庆政府官员曾向媒体表示,对于重庆此前糟糕的社会治安状况和猖獗的黑恶势力,“作为分管刑侦多年的公安局负责人,文强应负主要责任。”

受审中的文强 图/新华社

其妻周晓亚也在同一天受审,被检方指控涉嫌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洗钱罪。

3名他提拔过的手下也在同天受审:重庆市公安局原副总队长黄代强,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陈涛,公交分局原副局长赵利明。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仅仅是第一天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和辩护人的交叉询问,就已勾勒出文强治下的警界:职务升迁需要用钱开道、和涉黑组织有纠缠不清的关系。

文强的崛起、倒下和中国大多数贪腐官员所走过的道路并没有什么两样。只是,在重庆的强势打黑背景下,文强的故事不再普通和简单。

2月2日,重庆公安局前副局长文强(左起第三)和妻子 (左起第一)、以及三名部下受审。  图/CFP

善于抓住机会的草根

善于抓住机会在关键时刻表现自己,是草根出身的文强此后不断获得人生晋升的一大特点。

庭上的文强用一口略带巴南口音的重庆话为自己辩解。每一条辩解都清晰详尽,显然已深思熟虑了很久。庭上控辩双方偶尔会提到他出生的地方——巴南区曾家镇,在那里,至今还存留着已被警方查封的文强祖屋。

1955年,腊月十七日,文强出生在曾家镇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文明君是一家百货商店的经理,母亲练传芳是商店职员。文家经济拮据,子女7人,文强排行老三,除了大姐,在兄弟中排行老二,所以后来与他接近的人都称他为“文二哥”。

在邻居杨明玉印象中,矮矮胖胖的文强,聪明,不苟言笑,不爱主动招呼人,倨傲而有些少年老成。

这也是文强留给初中班主任程明斗的印象。程明斗说,文强是曾家中学第一届初中生,成绩不错,很小就显示出了他的领导才能和号召力。当时班长选举,同学都选文强当班长。程明斗曾在街上碰见过一次文强,他手持赶鸭子的竹片,身后跟了一群年龄相仿的少年,从街上呼啸而过,让程明斗再次感慨这个少年的“号召力”。

善于抓住机会在关键时刻表现自己,是草根出身的文强此后不断获得人生晋升的一大特点。

在文强插队当知青期间,附近军用机场发生了一次飞机意外失事。文强积极参与了对飞行员的抢救,事后他成为知青典型而受到表彰,后被村里推荐参加四川省警校考试,实现了“鲤鱼跳龙门”。

1980年,文强从警校毕业,进入巴县公安局秘书股工作,从此晋升迅速。

在1983年的严打中,文强得到了巴县县委书记张文彬的赏识。此后,张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王怜花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51)


回复

2010-05-23

你现在知道什么是黑社会了吗?

回复

2010-05-23

一个文强死了,千千万万的文强安心了!! 政府依然无法给老百姓一个说法!

回复

2010-05-23

文强有罪,替其辩护之人,不是罪上加罪? —————————— 没有法律知识的 屁民!

回复

2010-05-23

公安局的一个常务副局长就有这样大的做恶的能量,这是为什么?当地党委、当地人大、当地纪检、当地媒体,还有局党委都干什么去了?现在这种政治体制的缺陷是什么呢?当地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为什么不能充分发挥呢?当地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为什么不能发挥?

betheonly1
回复

betheonly1

2010-05-22

算是被牺牲的,可不可怜不知道。大概会有补偿之类的吧。

回复

2010-05-20

基层公安系统的腐败,造就了相当多的“文二哥哥”,在他们眼中何法之有,他们就是法。难怪老百姓会说,找道上的帮忙,给了钱,他们还会尊重你,和你称兄道弟,找这些穿制服的同志办点事,吃你喝你还打你骂你,呵呵,法制对民,向钱看,老百姓知法。

回复

2010-05-13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文强是死定了!!!!

回复

2010-04-30

南昌警方知法犯法有错不改;意在包庇罪犯?还是欲盖弥彰?? 请监督冤假错案并早日纠正错案! 联系电话: 13657006058 胡先 生   《申杰自称警察诬告陷害百姓案》 主题1:   冒充警察构成诬陷罪焉何迟迟难以查处???   地方势力撑保护伞如此了了践踏民权!!!??? 主题2:   民刁乎?国祸乎?贪官枉法、执法犯法也!!! 主题3: 五年冤案,何时昭雪?黑白颠倒,罪犯逍遥! 联系电话: 13657006058 胡 先生

回复

2010-04-30

南昌警方知法犯法有错不改;意在包庇罪犯?还是欲盖弥彰?? 请监督冤假错案并早日纠正错案! 联系电话: 13657006058 胡先 生

回复

2010-02-09

yanchenyu评论于3天前 asd123tan评论于16分钟前 文强有罪,替其辩护之人,不是罪上加罪? ======================== 这种法盲都有啊,有罪没有罪,必须要经过质证的。皇帝都容许别人申辩,你居然要比皇帝还牛啊, 你是重庆人?我是,象文强这种将重庆搞得乌烟瘴气之人,站在什么角度去替其辩护? 其辩护律师未必能站在老百姓的公正立场,还原其所犯罪行,还重庆历史一个清白!这个社会,法律通常是钱权的保护伞,贪官犯罪,有法律保护;老百姓犯罪,有法律制裁!

回复

2010-02-09

权力滋生腐败,绝对的权力滋生绝对的腐败。一直以来宣传造势便是制度是好的,政策是好的,上面的大官是好的,只是这些下面的官员不好,他们辜负党的培养,人民的期望。你会发觉,我们的逻辑在于希望官员有良心,要知恩图报,千年以来的人治深入骨髓。社会问题解决不了,人们受不了,杀个官,一个不够,杀一群。 迟早有一天老百姓会觉得你杀都少都没用而你也发觉杀不尽。因为你就是滋生这腐败的土壤。 作为学习多年法律的人,我对于今日重庆的案件受理,我觉得悲哀,因为法律从来是配角,轰隆隆的一场运动,先宣传,集体洗脑,同仇敌忾,让所谓的民意形成,然后青天出场,坏人落马,一扫灰暗,然后解放区的天使蓝蓝的天,解放区的人民好喜欢。 台湾的扁案,在大陆可能吗?无论在哈佛大学接受法学教育的马英九还是在英国接受法学教育的蔡英文,他们都严守司法独立。在我们这里,副处级审不了初级的笑话还会发生,徒然让世界笑话愚昧。

回复

2010-02-08

薄一语道破天机,是heishili逼得他没法了,他才会动手。 上海maiyin的yedian这么多,却从来没见治理过,理由可能是还没逼得太厉害,至于法律的尊严,这似乎不是各位zhengfaweishuji考虑到问题,再说绝大部分zhengfaweishuji的法律知识还是相当贫乏。

回复

2010-02-08

文强肯定不是最大的黑社会保护伞

回复

2010-02-08

“文二哥”的倒下恐怕不过是用一块补丁掩盖住溅满浓汁的衣服上的一小块污渍罢了。除非用加酶洗衣粉,任你怎么洗也洗不干净。只是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负担的起“加酶洗衣粉”的代价呢?

回复

2010-02-08

我等百姓还是希望法治吧,毕竟有章可循,走错的机率要小一点。打黑即使是最最正确的真理,也不能对那条到达真理的道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回复

2010-02-08

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 你跟他耍流氓,他又要讲道理

回复

2010-02-07

还在这里嚼这些旧闻,有意思嘛?翻来覆去就是这点事,你就固步自封吧~

回复

2010-02-07

是现今的社会造就了文强流的人物。

回复

2010-02-07

恶劣到这种程度,呵呵,一个人行吗,上面还有人吧,实在顶不住了,这不事就捅出来了,官官相护,打到一个文强,千千万万个“文强”站起来!

回复

2010-02-07

官官相护,这不,保不住了,踢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