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给香港法治留下什么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辞职了,这一消息却令香港社会难以平静。他为何能获得港人一边倒的赞誉?他为香港法治留下了什么?

责任编辑:傅剑锋 实习生 杨朝霞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李国能辞职了。他为何能获得港人一边倒的赞誉?他为香港法治留下了什么?

“香港是不是香港,就看是不是按法律办事情”,香港民众关心谁来继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就是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关心香港的未来。

9月2日,香港终审法院所在地——炮台里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门前,首席法官李国能发表了辞职声明。一年之后,他就要离开在此工作了13年的大楼,结束职业生涯中最荣耀的篇章。

几个月前,香港特首曾荫权刚刚宣布,终审法院将于2012年迁往现立法会所在大楼办公。这座糅合了东方风格的新古典主义建筑物,是香港回归前最高法院所在地,历经世纪沧桑,在港人心中有特别的地位。

迁址是李国能一直以来的心愿。现在看来,李国能无缘工作于这座心仪的大楼。事实上,依法律规定,他完全可以做到。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或以上职级的法官,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退休年龄为65岁,可延续不超过两次,每次续期三年,换言之,最多可当到71岁。李国能生于1948年,明年才62岁。

李国能强调,想退休,完全并非受任何政治压力,只是今后几年终审法院以及高等法院都有多位法官踏入退休年龄,由新首席法官来决定继任安排,更符合司法机构的长远利益。

另外,他也希望有足够的时间,重拾个人爱好,享受平静闲逸的生活。

他做首席大法官这些年

这一消息却令香港社会难以平静。

香港市民吴先生说,很少看到首席法官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但他每次出现,都很有威严感,让人信任和感到安心。听到李国能突然请辞,很感意外。

这些天,请辞消息充斥报章杂志头条。业界和评论界开始翻拣评点过去12年来终审法院的经典判决。在这些评点中,李国能获得了几乎一边倒的赞誉。

最为瞩目的是1999年的“吴嘉玲案”,该案最终引起全国人大释法。终审法院判决依普通法理,裁定香港永久性居民所生子女,不论婚生或非婚生都享有居港权,得到社会福利界及法律界推崇。在全国人大释法作出不同处理后,李国能强调这是宪制安排的一部分,香港人要接受。此间作为得体,也让外界看到了首席法官为维护司法独立之努力。

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院长陈文敏看来,李国能另一大贡献,是为终审法院树立了开明形象。在处理极具争议的案件时,他能在社会整体利益与人权利益之间取得合理平衡,并往往彰显基本人权的重要地位。

例如在多宗案件中,他强调言论与集会自由的重要,并指出任何对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有法律的依据。法律限制必须是明确的,而限制必须适度,不能矫枉过正。他也指出示威游行作为表达意见的方法,在香港已习以为常,在公路示威游行,无可避免会对公路造成一定阻塞,这是民主自由社会所需付出的代价,不能因此便构成阻街罪。

陈文敏撰写“终审法院和首席法官”一文,列数李国能如何在各式案件的判决中,不折不扣地贯彻平等、公平的法治精神:

肛交罪对同性恋者不公平;新界村代表选举拒绝让居于村内多年的非原居民享有投票及选举权不公平;纪律部队内部纪律聆讯不容许有律师代表,有违公平审讯的原则……

他称,以上这些案例,订下开明和尊重人权的法理原则,也为司法界赢得市民与国际社会的尊重。

“因为他个人的启迪和领导能力,自1997年开始,司法机构一直能够吸引法律精英加入行列。”在众多赞美李国能的声明中,律政司司长黄仁龙的这一评价,令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前局长王永平深有同感。

王永平说,回归前,司法机构的一个最严峻挑战是,能否有足够的本地法律精英愿意放弃全世界差不多最优厚的私人执业待遇,加入法官行列。作为首席法官,李国能22.7万港元的月薪最近又被媒体翻了出来。这个数字可能是律师做一单官司的收入,也仅仅与行政机关的副局职薪水相当。

李国能任首席法官后,亲身游说不少业界精英加入司法机构,成功令以本地人为骨干的司法制度得以开展及持续。另一方面,他也极力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外籍法官参加法院的审判,保持了回归前香港司法文化举世罕见的开放性和相当高的人员素质。

李国能对司法底线的坚守更为业界称道。近年来,香港法院受理的司法复核案大为增加。他不只一次公开表示,法庭不能就政治、社会及经济问题提供万应良方,只可经由政治过程,才可觅得合适的折衷方案;政府和立法机关有责任使政治过程恰当地发挥有利于社会的功用。

谁来继任引猜测

作为司法机构掌舵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作为左右着民众对法治的信心。有外国领事说,他们关心李国能请辞,但更关心李的继任者。

为确保司法独立,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须经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后任命,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遴选程序,被认为是行政、立法和法律界三方制衡的机制,能保障选拔出不惧不偏、无袒无憎,在专业才干、职业操守、个人涵养上均有卓越表现的人担任法官。

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提名是最关键的一步。该委员会由九名委员组成,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和律政司司长是当然委员。另外七名由行政长官委任,其中法官两名,大律师及律师各一名,另外三名为行政长官认为与法律执业完全无关的社会贤达。比如,港大校长徐立之、中大校董会主席郑维健就在此列。在委任大律师和律师成员之前,行政长官必须分别咨询大律师公会执委会和律师会理事会。委员会的人员组成,由专门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法例》规定,不能随意变更。

该法例还规定,只要超过两名出席的委员反对,推荐建议便不能通过。1995年,李国能就是在该委员会的提名中,获得全票通过,从140多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顺利进入立法会的确认程序。

除了基本法规定的,终审法院法官必须由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外,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发展出一套更细致的遴选标准:比如,诚实正直、独立自主,有作为律师的杰出表现,有领导才能,能为司法机关定出明确取向,能得到司法机构和法律界人士的尊敬和信任,透过和终审法院和法律制度的发展成长,取得香港本地和国际间的尊崇。

因为标准的细致和需要征询人员范围过广,从工作启动到最终表决确定提名人,推荐委员会的工作需要数月时间。

司法人员的选任事关香港社会的基石,推荐委员会委员入职前均须进行宗教式的宣誓,法例对他们参与的遴选工作也有严格的保密要求。不过,推荐委员会的组成和议事规则,也受到不透明的批评,立法会曾发表研究报告建议,对遴选的资料应作适当的公开,改七票通过为九票全部通过,律政司长不应担任委员,等等。

在接下来一年的遴选中,有关遴选程序会否有细微调整,仍有待观察。从实际的选情看,目前业界认为,很难找出像当年李国能那样众望所归的人选。香港各界期待下任首席法官能像李国能一样,以维护香港的司法独立为己任。

李国能请辞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引起各方推测背后原因和继任人选,也引发了对遴选程序等法治和司法独立问题的讨论。终审法院在回归前是中英斗争角力的战场之一,其激烈程度不亚于政改、新机场等争论,表明司法独立对香港的重大意义。“香港是不是香港,就看是不是按法律办事情。”市民吴先生说,香港民众关心谁当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就是关心自己的切身利益,关心香港的未来。

 

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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