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法治扶植了另一个魔鬼

个别地方政府的多行不义是魔鬼,而与其对抗的打砸烧行为可能也是魔鬼。监督石首政府的力量是天使,但呼吁党委干预司法以实现民粹的声音可能并非天使

责任编辑:蔡军剑

个别地方政府的多行不义是魔鬼,而与其对抗的打砸烧行为可能也是魔鬼。监督石首政府的力量是天使,但呼吁党委干预司法以实现民粹的声音可能并非天使

在邓玉娇案和石首事件中,有一种颇具市场的观点,认为在弱者受到打压时,奢谈法治是一种凌空蹈虚的理想主义;更有人表示,当法律已经沦为当权者的工具之时,不能静待法律昭示正义。

这种谬误观点的放大,在青年法学者萧瀚针对邓玉娇案的一篇评论中有更明显的体现。他说,“中国的法律体系,由于笼罩在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之下,所以有大量条文是一种敌我思路下拟定的……懵然无知于这个基本常识,在中国学了法律弄不好比不学之前更不懂法的精神。&

登录后获取更多权限

立即登录

网络编辑:瓦特

欢迎分享、点赞与留言。本作品的版权为南方周末或相关著作权人所有,任何第三方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否则即为侵权。

参与评论


精选评论 (33)


回复

2013-07-29

加禾的贪腐恶官陈荣伟李德笑就是魔鬼。

回复

2013-07-29

我们被贪腐恶官陈荣伟陷害,告天无门,走投无路,逼也上不了粱山。我又不想学陈水总,冤有头债有主。恶官陈荣伟私办土地批发部,抢走我们农民的土地卖掉不给钱怕上告就陷害人,把对他不利的农民陷害为黑社会。如此恶官善尽天良,倒卖我们土地得暴利上亿元还要来害农民。现在我们成了真农奴。谁能救救这群蒙冤农民?

回复

2012-02-11

回复

2011-03-02

当今世界,专制、专治、专政未必是个好东西。反世界潮流、反人类社会。

回复

2009-08-20

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一句空话,当法律夹在官僚特权和民粹主义之间左右摇摆,法律便毫无公正公平可言,自然褪去了神圣的光环,难令人敬畏。司法如果不独立,它不可避免地要受特权阶层的牵制,民众的积怨如蓄洪,所谓的群发事件仅仅是导火线,怨愤往往借此喷泄,最终尴尬的是法律条文。

回复

2009-08-20

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一句空话,当法律夹在官僚特权和民粹主义之间左右摇摆,法律便毫无公正公平可言,自然褪去了神圣的光环,难令人敬畏。司法如果不独立,它不可避免地要受特权阶层的牵制,民众的积怨如蓄洪,所谓的群发事件仅仅是导火线,怨愤往往借此喷泄,最终尴尬的是法律条文。

回复

2009-08-20

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一句空话,当法律夹在官僚特权和民粹主义之间左右摇摆,法律便毫无公正公平可言,自然褪去了神圣的光环,难令人敬畏。司法如果不独立,它不可避免地要受特权阶层的牵制,民众的积怨如蓄洪,所谓的群发事件仅仅是导火线,怨愤往往借此喷泄,最终尴尬的是法律条文。

回复

2009-08-20

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成为一句空话,当法律夹在官僚特权和民粹主义之间左右摇摆,法律便毫无公正公平可言,自然褪去了神圣的光环,难令人敬畏。司法如果不独立,它不可避免地要受特权阶层的牵制,民众的积怨如蓄洪,所谓的群发事件仅仅是导火线,怨愤往往借此喷泄,最终尴尬的是法律条文。

回复

2009-08-19

“现在在中国学法,弄不好比不学之前更不懂法律。” 这样来说的话,那么我们学习法律究竟又是为了什么呢? 发生这么多的事件, 我想我们应该看到的是它所传达的信息, 我要看的是他们(法治者)对于这些事件所作出的反应,而不是事件的本身。 历史是不会终结的,它只会不断的展开一个又一个新的开始。

回复

2009-08-19

在当今这个网络和年轻人一起当道的时代,很多人会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真相不明之际,鸡蛋与石头的较量中,我永远站在鸡蛋一边”的简单是非观。很多人在公众事件面前缺乏独立思考,更无谈法治意识,总是无端的同情弱者,而强者就被简单的定义为“有权有钱者”。于是当某实力不济的“快女”屡屡晋级时,大家便一起怀疑其“背景”,一旦发现是富豪子女,恶语便如潮水般涌来;“富二代”开车撞了人,于是又激起了无数普通人的恨意,要求从严从重处决。。。于是最终会发现,“愤青”们也许与仇恨事件本身相比更加仇恨“强者”。如此恶性循环,法律的公平能否捍卫是个问题,民意的合理输出更成问题,而我们的社会也将会与公平和民主背道而驰!

回复

2009-08-19

任何无法解释的现象就是中国特色! 造成中国特色的原因就是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真“精辟”!

回复

2009-08-19

gf

回复

2009-08-18

法律是什麽?法律是平衡弱者和強者的杠杆,它的制定目的就是在符合規則的前提下盡可能的保護弱者不因為強者的過於強勢而受到損害。鄧玉嬌被判了有罪,那麼就理應服刑;如果她被當庭釋放,那麼就應當判她無罪。記得曾有先賢做“泰山可移,此判不可移”的錚錚之言,古人猶能保持對於法律公平公正的的維護,何況我們現在。 鄧玉嬌之所以被釋放,與社會輿論的群情激昂難脫干係,但是,今日民意能夠無視法律的準則拯救一個本屬無辜的女子,明日誰能保證民意沸騰之下不會將一個同樣無辜的人送上斷頭臺?袁崇煥之死,豈能不鑒之于後車? 司法獨立不應當成為一句空話,也不能成為一句空話,維護整個國家整個社會行為準則的,必須是一個不受外力干擾的框架,否則,今日這裡被開個窟窿,明日那裡被砍個擴口,除了強勢者,它還能保護誰?

回复

2009-08-18

进步是过程,法治的完善依然。所谓的“暴民政治”亦可理解为民众意识的觉醒。作者对未来的不安源自“度”,以无原则的手段追求原则,以反法治的方式追求法治。但反观这“魔鬼”的蜕变过程,犹如弯道行驶,虽左倾右斜,多走了路,却总是在前进。愿法治中国前进的方向盘在众多双手中把稳把牢。

回复

2009-08-18

治 乱循环论?

回复

2009-08-18

中国从过至今都是唯心主义,不消灭!谈什么法治和魔鬼。作者其实以是以唯心叹谈唯心

回复

2009-08-18

请韩福东先生,请《南方周末》关注一下从事公益活动的人士最近接连被捕一事中的法治问题吧。例如律师许志永案(即公盟案)、四川公益人士谭作人案。作为从事新闻报道工作的人或组织,如果回避自己在舆论监督方面应尽的责任,那我建议就什么都别说了!闭嘴!

回复

2009-08-18

法治这个词正在失去社会公信力! 这就如“和谐”一词在被政治化之后,硬是具有了负面含义一样,是语词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没有人怀疑“法治”二字原本的含义在现实生活中的价值,但是假如它真能实行,在中国恐怕要换个名字。

回复

2009-08-18

诸如打砸烧之类的行为的确是"另一个魔鬼",但正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多行不义和执法部门的司法不公才是滋生这一个魔鬼的第一块土壤。 从黑龙江女子以身试药到河南民工开胸验肺,从郑州6 岁孩子眼中的惊魂拆迁到山东村民500万招聘清官。。。。。。我们的政府和执法部门究竟做了些什么?兔子急了才会咬人,人之初,性本善,那个生来就是“暴民”? 滋生“另一个魔鬼”的第二块土壤便是政府部门息事宁人的“抚”——无论政府有无过错,只要一出“乱子”,便不惜重金收买“乱民”。因为钱是国家的,官帽是自己的。爱闹的孩子有糖吃,不爱闹的孩子必定会学闹。 不净化这两块土壤,“以魔制魔”的行为势必会愈演愈烈,法治社会就只能是共产主义一样的远大理想

回复

2009-08-17

这篇文章为什么没法打分?难道要控制成5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