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躲猫猫”案两民警受审

辩护律师对其作无罪辩护称:“李东明为人老实,只是业务素质太差,赶鸭子上架。”“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严重失职才构成此罪,李东明未达到严重的程度,不构成此罪。”

综合新华社报道,8月6日上午,牢头狱霸致死在押人员的"躲猫猫"案在昆明市嵩明县法院一审开庭。晋宁县看守所原民警李东明、苏绍录分别被控玩忽职守罪和虐待被监管人罪。

嵩明县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东明在晋宁县看守所担任管教民警并主管9号监室期间,不认真执行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和履行管理职责,以致9号监室内形成了牢头狱霸势力,而未得到及时发现、制止和打击。今年1月29日至2月8日,李荞明因盗伐林木被关押于该监室,被张厚华、张涛(已另案起诉)等人对其多次实施体罚、虐待和殴打,导致其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严重后果。此事在社会上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被告人苏绍录在2008年至2009年2月期间,违反严禁体罚虐待被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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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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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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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17

杀人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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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10

必须从整个监狱管理体制上解决问题!避重就轻,只做表面功夫,终有一天酿成大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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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8

来了半年,对业务不熟…… 随便去一家公司,无论大小,你在里面待了半年,对业务不熟,你还能混下去? 可是姓李的主管就是混下来了,居然还不以为耻的以这个为借口想脱罪!律师业能说得冠冕堂皇! 不弱智就当不上领导!不弱智就当不上主管! 呜呼哀哉,gongchan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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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8

南方周末现在也不如从前了,可能是换了领导了,我非常喜欢说真话的南方周末现在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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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8

对监狱的人来说他们有他们自己的法律 其制定者就是看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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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8

“李东明为人老实,只是业务素质太差,赶鸭子上架。” 哇,我国相声界怎么不从这里找找“包袱”? 律师先生,给替罪羊辩护,这种事情不好讲真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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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7

难道监室的看管工作是高科技、高难度的工种吗?掌握几条监规需要N年才能学会吗?这种申辩实在是黔驴技穷的无力托词,实际上,囚犯相互施暴早已经是他们的内部潜规则,这是制度问题,必须从制度上加以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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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7

确实是胡闹,又在欺骗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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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7

只不过是两只羊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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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07

审的对象就不对,还审什么审?!应该是监狱领导人员才对,是他们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