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杀死了李丽云?“丈夫拒签手术致孕妇死亡案”再调查

在媒体的眼中,肖志军成为一个无可争议的愚昧者,一个不负责任到宁可放弃老婆孩子程度的冷血丈夫。一位采访过此事的记者承认:在那种情况下坚持不签字,或许真的表明,肖志军可能才成了这场悲剧加闹剧中的那个明白人……

责任编辑:曹筠武 实习生 温海玲

■尸检结果证明:死者李丽云腹中胎儿未足月、没有临产,也不可能“难产”。李丽云死于肺炎恶化。

■呼吸科诊断为“孕36周,重症肺炎”,妇产科将诊断结果变动为“孕足月,妊娠期高血压”——剖腹产手术理由就此充分。

■李丽云“既不具备剖腹产的适应症,又存有剖腹产的禁忌症”。在“签字”拉锯战中,胎儿已经死亡。

■媒体广泛报道之后,肖志军成了“冷血丈夫”,“全民公敌”;但自己步行入院的李丽云不到3小时就病情危急死亡,却一直鲜有人追问。

4月28日,北京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丈夫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的司法鉴定听证会在此举行。这起曾轰动一时的医疗事件,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从2007法院立案时起,该案一波三折,至今尚未正式开庭。其间,原审法官调离,法院按医方要求提出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亦被医学会退回,而原告辩护律师则将自己的辩护词提前在网上公布。

2007年11月21日,22岁的孕妇李丽云在北京朝阳医院京西院区死亡,由于“丈夫”肖志军拒绝在医院准备实施的剖腹产手术单上签字,该事件被媒体命名为“丈夫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社会各界围绕医院“见死不救”背后的法律困境展开深入探讨。手术签字制度为此饱受质疑。

该案影响如此巨大,以至于去年年底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侵权行为法草案”中有一条规定是,因抢救患者等紧急情况,难以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同意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该规定被认为与“丈夫拒签字致孕妇死亡案”密切相关。

然而,随着事件的进展,真相却显得扑朔迷离。就在各界围绕手术家属签字制度是否合理之际,肖志军很快被证实并非李丽云丈夫,其“家属”地位并不存在;而被报道“难产”的李丽云,后被证实系入院求治感冒。

那么,李丽云究竟因何而死?剖腹产手术是否必要?2008年1月,随着李丽云父母起诉朝阳医院。解答谜团的重任,落到了法院和司法鉴定机构身上。

痛哭的肖志军在妻子李丽云的遗体旁。 图/本报资料图

尸检:肺炎恶化导致死亡

肖志军:“我们是来看咳嗽的,不是来生孩子的”;尸检鉴定:李丽云怀孕不足月,没有临产。

事实上,在中天鉴定中心对此案实行鉴定之前,另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明正司法鉴定中心,已经接受法院委托对李丽云进行了尸检。

4月17日,明正司法鉴定中心主任霍家润接受了南方周末记者独家采访。一年来,这位法官出身的司法鉴定专家“闭门谢客”,拒绝了上百家媒体。

在尸检之前,北京市卫生局已经向媒体公布了关于此事的调查通报,称经组织专家评审,认为“孕妇死亡不可避免”。

尽管时过一年,霍家润仍然出言谨慎。他坦言当时是“被迫”承担此事。

法院委托的鉴定事项有三条:一是李丽云死亡原因;二是李丽云腹内胎儿是否足月,具体孕周;三是李丽云腹内是否有毒物。

尸检鉴定意见用语极为考究,显得经过了深思熟虑。如对所怀胎儿是否足月问题,鉴定意见巧妙作答:李丽云腹内胎儿胎龄在36周左右。对于孕妇而言,胎龄是个很少使用的概念,医学更多使用的是“妊娠期”,胎龄36周的胎儿,对应的是妊娠34周的孕妇。

但不管怎样,霍家润对南方周末记者承认,李丽云怀孕是不足月的。

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因为李丽云正是因为被医生诊断为“孕足月”方要求其做剖腹产手术。至于媒体报道的“难产说”,更是不攻自破,孕妇没有足月、没有临产,显然也不可能“难产”。

李丽云死因是:妊娠晚期患双侧弥漫性支气管炎合并小叶性肺炎,继发重度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最终出现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对于这一专业性结论,霍家润解释说,这表明李丽云死于呼吸系统疾病。但对于双侧弥漫性支气管炎合并小叶性肺炎这种并不严重的疾病,如何“继发”为重度水肿、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以至于最终呼吸衰竭死亡,霍家润拒绝作出进一步解释。&l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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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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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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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4

病人明明是肺病 硬是把病人拖上产床 你做为医生时发过的誓呢 说说轻松是误诊 两条生命搭在你误诊手上 医生你晚上睡得还好吗 叫你医生还真的叫的出口吗 你这是什么 法律上你就是渎职!就应该让你负上法律责任 看你下次还让不让一个肺病孕妇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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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制度有问题,造成谁也不敢承担责任。医生难免有错诊的时候,病人也不相信医生。唉,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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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5

制度有问题,造成谁也不敢承担责任。医生难免有错诊的时候,病人也不相信医生。唉,杯具

飞英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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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英2013

2015-01-14

建议柴记者仔细翻翻妇产科学再来写报道,同时也建议大家在阅读一篇报道的时候有求实的精神,这样则可以既减少盲从形成对医生的偏见,同时也可以避免因自身对医疗或医生的不信任而错失治疗的良机,毕竟圣人是少数,患者是凡人,医生也是凡人,医生很难在别人对自己不信任的情况还做到毫无保留的去救治患者。当患者对医生有保留时,却要求医生无保留,这是显然的双重标准,这是违背基道德水准的。当我们没有用批判精神阅读医疗报道时,我们无形中也是不和谐的医患关系的推手。而医患关系不和谐,没有谁是赢家(特权者除外)

飞英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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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英2013

2015-01-14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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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4

对于你这类发广告的人,我只想讲,你连作为人的基本道德和良心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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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到底是家属愚昧还是一生的不作为,不要因为你是医生就去偏袒他们。关于医疗纠纷,是多方的问题,不要全怪罪到家属身上,家属固然可能有不对,但医生也一定不能置身事外,一个巴掌拍不响!

2013-02-28

最好的治疗方案就是及时终止妊娠加上内科的共同抢救,才是她的唯一治疗方案,可由于家属的愚昧,不签字,医生怎敢去处理,不是要惹医疗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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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闹剧,医院既是救人,也在杀人,可是没有勇气出来担责,一目了然的案情,却在各种利益关系中变得错综复杂,这正是中国的关系学,也是中国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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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我姐姐去医院生孩子,她是熊猫血一直检查时候说是剖腹产,结果生产当天产妇很多,大夫非说她身体情况可以自然产,家属要求了2次都不给剖。结果自然产一直难产,最后孩子窒息死了,生孩子过程中大夫都不管她,一直忙活另外2产妇。现在做产检验尸,快5个月了都没给答复。这年头去医院看病,不给上红包自己都不放心!呵呵

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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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不能道听途说,往往事情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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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吃人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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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吃人的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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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文章作者竟然还兼职医生,怪不得医疗环境越来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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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支持你的言论,相互理解是最好的,医生首先是人,而不是神,更加不是有仙丹太上老君

2010-09-23

妊娠34周,并发ARD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对于一个孕妇来说,剖宫产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1:妊娠34周,意味着这个时候胎儿生产可以存活;2:双侧弥漫性支气管炎合并小叶性肺炎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来说是不致命的,但是对于一个妊娠已经34周的孕妇来说,不是随便挂挂盐水,用用抗生素就可以解决的。即使是使用抗生素,还要考虑到胎儿。 关于心功能不全,其实很多孕妇因为孕育胎儿,增加心脏的搏出量,造成心腔的扩大,引起轻度的心功能不全。 其实,就个人而言,剖宫产是当时最好的选择,但是目前我国制定的剖宫产手术指征又不包含上面的,所以,造成了上述的悲剧。 “我不相信医生在治病,我只相信医生在杀人。” 在这个制度不完善的社会,医生只能先保护自己,他们也有无奈,他们也想先救人,但是,别忘了,这是中国,一个对医生极度不信任,一个医生被医闹砍成残废而无人同情的国家。而医生自保,也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不可能拿最好的方案用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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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你看清楚是怎么回了吗?在这里胡说八道

2010-07-24

终审判决已经出来了,医院和医生无罪。是啊,如果有罪,做的不对,那么以后做手术就不用签字了,拉进来就做。你是病人,你能接受吗。那些旁观者别瞎凑热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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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就本人上医院看病经历,医生既无医术又无医德

2010-09-23

妊娠34周,并发ARDS(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对于一个孕妇来说,剖宫产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1:妊娠34周,意味着这个时候胎儿生产可以存活;2:双侧弥漫性支气管炎合并小叶性肺炎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来说是不致命的,但是对于一个妊娠已经34周的孕妇来说,不是随便挂挂盐水,用用抗生素就可以解决的。即使是使用抗生素,还要考虑到胎儿。 关于心功能不全,其实很多孕妇因为孕育胎儿,增加心脏的搏出量,造成心腔的扩大,引起轻度的心功能不全。 其实,就个人而言,剖宫产是当时最好的选择,但是目前我国制定的剖宫产手术指征又不包含上面的,所以,造成了上述的悲剧。 “我不相信医生在治病,我只相信医生在杀人。” 在这个制度不完善的社会,医生只能先保护自己,他们也有无奈,他们也想先救人,但是,别忘了,这是中国,一个对医生极度不信任,一个医生被医闹砍成残废而无人同情的国家。而医生自保,也意味着,在某种程度上,不可能拿最好的方案用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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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你看清楚是怎么回事了吗?就胡说八道。

2013-01-21

这样简单的事,还用讨论,医院负全责。医院是做什么的?救死扶伤的,病人必须要抢救,你让别人签什么字啊?你知道必须要救,还必须要求人家签字,签什么字啊?赶紧救人才是你必须要做的工作。现在是跟病人扯皮的时间吗?病人在医院治疗,你首先是保证病人的健康,而不是推脱责任,签什么字啊?垄断条款,没人道,说到底就是利益,为了利益不顾生命危险,在一个人生命垂危的时候,还这样,有一点人道吗?还救死扶伤,这个人要是你妈妈,你会这样吗?还讨论什么?医道?医德?还是制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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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这陈医生,你为什么颠倒黑白?赶紧公布你是哪个医院哪个科的,找你看病,是找死

2013-02-28

最好的治疗方案就是及时终止妊娠加上内科的共同抢救,才是她的唯一治疗方案,可由于家属的愚昧,不签字,医生怎敢去处理,不是要惹医疗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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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13

这医生你了解事情是怎么回事了吗?胡说八道。赶紧公布你是哪个医院哪个科的,找你看病,是找死啊

2013-02-28

最好的治疗方案就是及时终止妊娠加上内科的共同抢救,才是她的唯一治疗方案,可由于家属的愚昧,不签字,医生怎敢去处理,不是要惹医疗纠纷吗?

张思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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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思喵

2014-08-13

避免管中窥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