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棵香樟树与一个家庭的“清白”
售卖自种的二十六棵香樟树被判缓刑后,困在申诉路上“偏执”求“清白”的马家人。
(本文首发于南方人物周刊)
发自:四川泸州
责任编辑:陈雅峰
枯萎的香樟树树枝又掉在公路上了,马祖喜告诉大儿子马万林。2016年,马祖喜栽种三十多年的香樟树遭遇了一群松鼠,树皮被啃食后,二十多棵香樟树日渐枯萎,它们散布在房屋周边、竹林间和村公路旁的缓坡上。有时候清晨睡起,马祖喜看见枯树枝掉落在路中央,就会催儿子去找人砍树。
马万林不想砍树。几年前香樟树长势好、行情也好的时候,有人开价一棵几千元,他没有卖,他喜欢这些香樟树,“我想把树培育起来,长成参天大树。”马家有一片竹林,旁边有一座庙,加上郁郁葱葱的香樟树,马万林一度想在家里开办农家乐。虽然树枯萎了,农家乐眼见着开不起来,但马万林还是舍不得。
“万一砸到人怎么办?”马祖喜很忧虑,他那年80岁,身体还很硬朗,说话语速快,行动力也很强。在新闻上看到林木坠落伤人的事件后,他主动找了几个收购树木的商人,他们来看过后觉得树太烂,不收。
马家要卖树的消息传了出去。2016年7月26日,马万林还在睡觉,被父亲喊起来,说有人来收树,一问才知,是远方叔伯家的堂哥,名叫谢万林。谢万林出了一个非常低的价格,马祖喜急于把树处理掉,没有讲价,由马万林出面谈成了这桩生意,5000元,二十六棵枯萎的香樟树。
2017年11月15日,因为这些香樟树,马万林和谢万林被判犯非法出售/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香樟树
最先到达现场的执法人员来自四川泸州市叙永县江门镇林业站,他们接到滥伐林木的举报,于2016年7月29日来到江门镇九江村马祖喜家查看情况。
砍树从7月28日开始,谢万林将枯萎的香樟树的木料分为三个档次,好一点的以20元/百斤收购,将就能用的是10元/百斤,无用的5元/百斤。29日当天,谢万林已将砍下的木料装了一车运送至马岭木材加工厂,装第二车时,被林业站的人拦下,已装上车的木料全部被搬下来,不准运走,等待林业公安来处理。
马万林不觉得砍树有问题,“周边很多人都砍自己家的树,没有谁会来跟你说不能砍树。”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看到第五十六条写着“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他更加认为自己没犯法,所砍26棵树正是在房前屋后和自留地的自家树木,何况树木已经枯萎了。
8月2日至8月10日,叙永县森林公安局天池森林派出所的办案人员三次来到马家调查、检尺。8月9日,叙永县林业局派人来现场进行调查,在第二天出具的调查报告上,关于香樟树种植地点的描述如下:“被伐香樟树位于马祖喜住房周边,苦竹林中及耕地边,苦竹林台地明显,部分原本为耕地。”
香樟树是马祖喜1980至1982年间栽种的。1979年,43岁的马祖喜调任长春乡(在如今的行政区划中已不存在)党委副书记,并任农工商经理,主管农业、林业工作,组织建立了峨峨山林场(乡属)。叙永县林业局和县医药公司联系马祖喜,希望在长春乡建立香樟树基地,林业局出100斤树种育苗,县医药公司在林场建立香樟油加工厂,并承诺3年后会回收所有香樟树的树枝、树叶,以每百斤5元收购,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接下来几年间,峨峨山林场种植香樟树的面积达到二十余亩,村民也自发种植了许多,马祖喜自费买了四十株香樟树苗带回老家,零散地栽种在自家房屋周边,以及划分给他家的自留地和承包田边上。
1985年,由于栽种的香樟树超出医药公司能承受的范围,并且香樟油的价格大幅下降,医药公司撤走了香樟油加工厂,不再收购香樟枝叶。马祖喜后来听说,长春乡政府为支付林场工人的工资,将二十多亩香樟树低价出售,用作矿井支柱的木料。马祖喜不在乎香樟树是否能被收购,他种香樟树是因为喜欢它的芳香。他在自家的荒山上种了许多苦竹和杉树,唯有香樟树种在房屋周边。
三十多年过去,香樟树苗长成了几层楼高的大树,四季常青,靠近庙墙的几棵树映衬着红墙黄瓦,格外好看,而竹林、田边和缓坡上的香樟树却遭遇了松鼠。有些松鼠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马万林在无法分辨的情况下,不敢自行处置,只能任由它们啃食树皮。马万林给砍下的树枝拍照,发现不仅表面枯萎,树心也空了。
天池森林派出所对这起伐木事件的调查长达4个月。经过几次初步调查后,在2016年8月16日正式以滥伐林木罪立案,之后进行了三次讯问,最后一次讯问发生在那年11月24日,由天池森林派出所所长钟小东主持。根据笔录,讯问主要围绕所砍树木是否在马家林权证的所属范围内,马家林权证上登记的名字是马万林。根据马祖喜和马万林各自的回忆,讯问的另一个重点是,卖树是谁的主意。
终止侦查的通知书在2016年12月2日下达给马万林,他放下心来,尽管谢万林的案件依然以滥伐林木罪移送至叙永县检察院。
然而,事情没有像马万林所想的那样结束。2017年3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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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赵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