喊冤26年、多次被“退回”的谢哲海案,再审宣告无罪

如今,河南高院再审宣告谢哲海无罪:“虽无证据证明刑讯逼供的存在,但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尚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责任编辑:谭畅

减刑出狱后,谢哲海曾在浙江义乌一家餐馆打工。 (南方周末记者 李在磊/图)

2022年11月28日,河南高院对谢哲海故意杀人案作出再审判决,依法改判谢哲海无罪。11月30日,河南高院宣判。

南方周末于2019年11月发表报道《补侦之后,仍“事实不清”的凶杀案》,谢哲海案获得舆论关注。2020年11月,河南省高院决定再审此案。

谢哲海是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转楼乡五里庙村村民,1996年,该村一位女青年被杀,办案人员认定25岁的谢哲海有作案嫌疑。法院受理后认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检察机关补充证据,但检察机关在没有补充任何新证据的情况下再次移送法院,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谢哲海无期徒刑。

河南高院再审认为,本案缺少认定原审被告人谢哲海故意杀人的客观证据,除谢哲海的有罪供述外,没有其他直接证据证明谢哲海实施了杀人行为,间接证据亦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虽无证据证明刑讯逼供的存在,但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尚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认定谢哲海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谢哲海有罪。

谢哲海喊冤,持续了26年。一审判决后,谢哲海不服,即提起上诉。2000年6月,二审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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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解树 校对:胡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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