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两步,退一步?2008年中国互联网回顾

2008年,互联网的监督作用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挥,网民监督官员不再是一件难事,其中部分官员甚至因此丢了乌纱帽。

责任编辑:袁蕾 实习生 黄家杨

“要一个频道一个频道地查,一个栏目一个栏目地看,一个页面一个页面地找,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死角,清理低俗之风不能有‘免检产品’。”2009年1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互联网新闻研究中心主任刘正荣在北京举行的一次网络媒体座谈会上说了这样一番话。2009年新年伊始,一场“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的风暴席卷而来。

刘正荣说这番话前几天,章子怡与未婚夫在加勒比海滩上嬉戏的81张照片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与2008新年伊始的“艳照门”形成呼应。对大众而言,“艳照门”是一道让人惊诧的“八卦门”;对官方而言,它却是一道进退两难的“管理门”。

天涯社区关于“艳照门”的第一高楼帖,不到一个月,累计点击2700万次,跟帖超过15万条,分页超过1000页。有网友做了统计:“一个人要看完这些帖子,得连续三天三夜不吃不睡。”

特别被动

“艳照门”让公众及官方又一次感受到网络群体的庞大,它在瞬间爆发的巨大能量难以估量。

2008年1月27日,陈冠希的艳照从香港某论坛泄露后,内地天涯社区的“娱乐八卦”立即盖起了“第一高楼”,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累计点击2700万次,跟帖超过15万条,分页超过1000页。有网友做了统计:“一个人要看完这些帖子,得连续三天三夜不吃不睡。”

这个帖子在累积到600多层时,曾经被删除,但很快又得到了恢复。在“艳照门”的照耀下,竟使人们几乎忘了当时正在发生的50年来罕见的雪灾。

面对突如其来的“艳照门”,香港警方也显得有些不知所措——到底什么是淫秽物品,以怎样的方式传播淫秽物品才构成犯罪?一时间,香港媒体沸沸扬扬。

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竟成当时公开发表的言论,在一年后的今天颇值得玩味:“通过电子邮件分享照片,甚至在个人电脑上存储这类照片都有可能构成犯法。”当时就有立法会议员反问:“如果大家都向邓竟成处长的电子信箱中发送带有色情图片的垃圾邮件,那么是否应逮捕邓竟成呢?”

警方随后立即做了修订说明,“观看或是在朋友间用电子邮件发送这些照片并不违法,但在网站上张贴是违法的。”马上又有香港网友质疑:“那我们背着硬盘去和网友见面,然后成为朋友,把艳照copy给朋友,这样就不算犯法了?”

内地警方也随即开展清查“艳照门”的行动,规定五花八门:“向朋友赠阅‘艳照门’图片系违法”、“传播200张以上,赠与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香港和内地都有人因为传播艳照而被警方传唤或拘捕。

2008年12月10日谷歌公布了“2008年度热榜”,“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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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莫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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