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潮再现,这次地产商为何选择接受?
降价就退房显然不符合契约精神,否则当房价上涨时,购房者就应该与企业分享这部分利益。
责任编辑:顾策 助理编辑 温翠玲
(本文首发于2018年10月18日《南方周末》)
降价就退房显然不符合契约精神,否则当房价上涨时,购房者就应该与企业分享这部分利益。
区分维权与房闹的唯一区别在于,其所提出的要求,究竟是否属于其拥有的权利范围之内。
对地产商来说,抓紧回款才是企业最看重的事。这个时候与其和业主闹,不如让利速销,抓紧去存货。
一周前,位于厦门的万科白鹭郡售楼处,因为降价近一半,而同时遭遇了冰火两重天——一边是闻讯赶来抢房的人,另一边则是“买贵了”的老业主上门维权。
在随后几天里,网传万科为项目前期“买贵了”的业主退款100万的消息不胫而走。不过此后万科否认了这些消息,表示因为温泉入户无法实现,业主可选择赔偿20万,或解除合同退房,并补偿资金利息。
这场风波,给2018年的“金九银十”涂上了别样的底色。自2018年9月底开始,由于楼盘降价,业主拉横幅抗议维权的活动,在杭州、南京、广州等多个城市上演。和万科一样,地产商们虽然各有各的解释,但大部分都选择给“买贵了”的人一定补偿。
楼市寒潮似乎突然降临,先知先觉的企业已经行动。万科此前在内部会议上的一句“活下去”,如今似乎成了市场情绪的导火索。不仅点燃了开发商的焦虑,也引爆了人们对后市的悲观看法。
因为房子短期内降价而维权,直观体现了当下社会对“房价”的敏感。房子买贵了是否应该退?契约精神以及合同本身的效力该如何体现?在楼市入冬的背景之下,这些似曾相识的问题又一次被搬上台面。
与十年前在杭州率先发起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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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zer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