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多家环保NGO掀起的“绿孔雀保卫战”
诉讼手段是这场“战役”中浓墨重彩的一笔,直接地让环保民间组织介入问题核心,将环保行动纳入到了法律的轨道。
责任编辑:吕宗恕 实习生 方诗琪 张问之
(本文首发于2018年9月27日《南方周末》,原标题为《跨界合作,寻求“集合影响力” 一场多家环保NGO掀起的“绿孔雀保卫战” 》)
诉讼手段是这场“战役”中浓墨重彩的一笔,直接地让环保民间组织介入问题核心,将环保行动纳入到了法律的轨道。这一可复制的模式对于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环保民间组织来说,是不可多得的“经验萃取”。
多家机构分工合作——宣传倡导、实地考察、公益诉讼、联名举报,协力参与。媒体的加入让“绿孔雀保卫战”成为热点社会话题。不仅参与者众,而且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跨界合作。
2018年8月28日,午后,下着大雨。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绿孔雀案”正在进行开庭审理。据昆明中院介绍,这是全国首例野生动物保护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和一般法庭不同,该案原告席上坐着两位诉讼当事人及律师。而在审判席上坐了7人,除了3名审判员以外,还有4名人民陪审员——依照2018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公益诉讼的审理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旁听席上坐着当地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高校学生以及媒体记者等近70人。
2017年3月,环保组织“野性中国”在云南省玉溪市红河(元江)干流附近的野外调查中发现绿孔雀,其栖息地恰好位于正在建设的红河(元江)干流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淹没区。随着红河干流上兴建的水坝——戛洒江一级水电站——的开闸蓄水,绿孔雀的这片栖息地将连同周边的大片原始季雨林一起沉入水底。
绿孔雀有“百鸟之王”之称,是中国原生物种,目前发现其仅分布于云南,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被IUCN(世界自然保护联盟)列为全球性濒危(EN)物种等级,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中被列入附录Ⅱ中。据介绍,绿孔雀种群数量不足500只。
2017年7月12日,环保民间组织“自然之友”把上述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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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刘小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