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保护防卫者”应成司法共识
龙哥案尘埃落定。2018年9月1日,江苏昆山警方发布通报,认定骑自行车男子于海明抢刀“反杀”宝马男刘海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该案件。通报公布后,舆论一片赞扬,认为这是中国实践中应用刑法正当防卫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
责任编辑:陈恺辰
2018年9月1日,江苏昆山警方发布通报,认定骑自行车男子于海明抢刀“反杀”宝马男刘海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该案件。通报公布后,舆论一片赞扬,认为这是中国实践中应用刑法正当防卫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
(本文首发于2018年9月6日《南方周末》)
龙哥案尘埃落定。2018年9月1日,江苏昆山警方发布通报,认定骑自行车男子于海明抢刀“反杀”宝马男刘海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该案件。通报公布后,舆论一片赞扬,认为这是中国实践中应用刑法正当防卫制度的一次重大突破。
警方通报认定的案件经过是:于海明骑自行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道,刘海龙醉酒驾驶宝马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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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柯珂
啦啦啦啦啦啦啦啦辣≧
说的很好
大zhu啊大zhu
我觉得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很重要 让法在特殊情况下也富有 人情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