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投毒案”林森浩:最后一面后即执行死刑

会见时间一共十分钟,刚开始父子俩的讲话被中止——要说普通话,不能说潮州方言。“现在这时候,说什么也没用了。”这句话,林森浩讲了两次。

责任编辑:苏永通

 

林尊耀会见完林森浩之后,十分沮丧。 (南方周末记者 任重远/图)

会见时间一共十分钟,刚开始父子俩的讲话被中止——要说普通话,不能说潮州方言。“现在这时候,说什么也没用了。”这句话,林森浩讲了两次。

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最高检收下林家材料,但答复称申请抗诉要有死刑复核裁定书。但直到死刑执行,家属依然还没拿到死刑复核裁定书。

2015年12月11日16:08,新华社客户端发布消息:“复旦投毒案”罪犯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

最高法院称,林森浩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但不足以对其从宽处罚。

12月11日下午一点左右,林森浩和他的父亲林尊耀及两个叔叔见了“最后一面&rd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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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be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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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评论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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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9

黄洋这个人渣,毒死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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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02

他的罪是很轻的了,判处死刑太不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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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5

双方父母真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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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4

我也只能无语了!!

ljgc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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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c0322

2015-12-14

我们所期盼的公检法之间的相互制衡在冤假错案中形同虚设,而公检法之间互设壁垒坑害市民却要多积极有多积极,在一个互联网+的时代,我完全无法理解,为何犯罪嫌疑人家属必须亲持最高院出具的纸质死刑复核裁定书到最高检申请抗诉。你们在搞冤假错案的时候要是有任何一个部门有这般态度就不会有那么坑了!其实说白了也很好理解,这样的该为而不为、不该为而为的根源在于贯穿于整个司法过程的“有罪推断”,还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错误观念,其实快刀斩乱麻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懒政”,然而据我所知地方法院的人还挺忙的,如果人手不够,想进体制内的人一大把,国民的税负也堪称全球之最,把其他部门(有些莫名其妙的**办公室简直闻所未闻)吃空饷的名额给司法机关难道还有什么困难?

ljgc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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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jgc0322

2015-12-14

死刑复核裁定书要执行死刑之后才能收到,而去最高检申请抗诉则必须出具死刑复核裁定书——这个程序是什么意思?而且“请说标准普通话”是什么鬼,不许说案情是什么鬼,“我们就十分钟”是什么鬼?就算被行刑的人是希特勒,我也觉得不应被如此对待!杀人偿命无可厚非,但程序必须严谨而正义!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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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2015-12-14

这已然不是在说林的案子了,而是关于司法体系的程序化问题。如果民意能够主导司法的独立运作,那便不是法制社会。快意恩仇是江湖,而法律正义才是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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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3

杀人与否不做定论,但程序正义是当务之急,中国没有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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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3

杀人偿命,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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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3

抛开判决不谈,是否应给予嫌疑人及其家属基本的尊重?这是我从本文读出来的作者的言外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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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3

希望国家做好依法治国而不只是口号,法院作为法律的执行机构这样涣散形如草菅人命,更希望有关废除死刑法律早日出台

夜落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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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落云端

2015-12-12

法律必须程序合法,但中国依旧是实体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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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那个清华投毒案怎么没有媒体敢说,后台太深,孙悟空也就是打些小妖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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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对人的尊重真的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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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尽管林家或者有过狡辩 但下毒已是板上钉钉 只是可怜了两家的父母 哎

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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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

2015-12-12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此案下毒事实巳很明了,可林父说“你死就是因为你傻”,还在百般狡辩和申诉抗诉......,可想这林家不象好人家,出这种杀人犯有关联,但愿他家其他子女能吸取教训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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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虽然是死刑犯,但是应有的权利必须给予保障,程序必须到位!看样子魔都的法官水平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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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毒是他下的没问题,他不下毒黄洋不会死,但他下的剂量是否能直接致死还是因为下毒后导致其他并发症而死应该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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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2

杀人者死,正常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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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11

法律无情人有情。相信我国的法律,已经给了林森浩一个公正的审判。回首往事,一切好像恍如昨日。这几年来,这个噩梦不仅举国震惊,更让两个家庭不得安宁。生死事大。作为一个旁观者,我无法从法律这个“理”上去思考,只想在“情”上分享我的看法。 情,在这个案件里有林、黄的同窗之情,林、黄家庭内部的父母子女之情,伤害与被伤害者之情。林、黄都是复旦大学高材生,同窗之情应该珍惜,只是因为琐事而发生矛盾,发生矛盾了也无法及时沟通,最后酿成悲剧,实在可惜可叹;黄家失去儿子悲痛不已,林家犯下命案也是寝食难安,剜心之痛,因林一人造就的伤害,最终的承受者却是望子成龙父母及其他亲戚,如果林能想到这个严重的后果,我想他一定不会重蹈覆辙吧;林、黄两家,因为这桩命案,恐怕已经结下了仇怨,逝者已逝,林也已经得到了其应得的惩罚,希望两家能够尽快从悲痛中走出,甚至,可以在若干年以后,相互谅解,这实在是我们所愿意期待的。 这件当年引起轰动的大案,不仅令无数人唏嘘不已,也留给了人们更多的思考:人与人之间的相互沟通与宽容是十分重要的,这跟学历、才智并没有必然的关系;而在一个法治社会里,即使是“杀人偿命”这种伦理道德上天经地义之事,也要符合法律程序的要求,经过法律公正的审判,才能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不管这个生命曾经犯下了多大的罪行。 生命是宝贵的,愿我们都珍惜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