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误的出生
孩子生下来没有右脚,谁应该对此负责呢?一派的观点认为产检不是万能的,另一派的观点认为,这么明显的畸形居然没有查出来,应该追究医生的责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医生应该对此负责呢?
责任编辑:朱力远
孩子生下来没有右脚,谁应该对此负责呢?一派的观点认为产检不是万能的,另一派的观点认为,这么明显的畸形居然没有查出来,应该追究医生的责任。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医生应该对此负责呢?
谁之过?
2015年10月,安徽省庐江县的李女士生下一个孩子,结果发现孩子没有右脚。孩子先天残疾让人痛惜,但随后发生的事情却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李女士称,她自从怀孕后,一直在庐江县人民医院做产检,一共做了9次产检,6次B超,包括在私立的综合门诊部做的四维彩超排畸。但超声波医生一直告诉她孩子一切正常。根据《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产检应该检出六大类致死畸形,包括无脑儿、严重脑膨出、严重开放性脊柱裂等等。右脚缺失不包括在内。李女士认为医生失职导致有残疾的孩子出生,表示要追究医院的责任,经过媒体的报道,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
大家争论的焦点是,产检没有发现胎儿的畸形是否医院和医生的责任。一派的观点是:产检不是万能的,B超不可能查出孩子所有的先天畸形,虽然孩子有残疾很不幸,但是毕竟是一个生命,父母应该接受这个现实,而不是追究医生的责任。另一派的观点是:这么明显的畸形居然没有查出来,导致父母生下有残疾的孩子,将来会给父母和孩子都带来很多的困难,包括心理、身体以及经济上的,应该追究医生的责任。
两种观点,说到底其实都集中在一个核心问题上:有先天残疾的孩子,被生下来是个错误吗?如果这是个错误,谁该为这个错误负责?
可惜,中国目前还没有相关的立法来回答这样的疑问。
类似的案子
在大洋彼岸的美国,类似的案子有不少,但最终的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这些案子对李女士的案子或许有参考作用。
先说2008年发生的一起案子。
2008年,华盛顿州西雅图市的维斯(Wuths)夫妇生下一个孩子,取名为奥立佛(Oliver)。孩子一生下来,就有些异样。他的手指比一般孩子要长很多,但手和脚很小,头向一侧歪斜,腿部肌肉紧绷。到4岁的时候,小奥立佛能自己行走,但不能跑,也不会上台阶。他还患有小脑畸形,脑容积很小,只能说几个简单的词汇,无法达意。小奥立佛此后的一生都需要特殊的护理。
小奥立佛的父亲自身带有一种罕见的染色体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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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佳凝